关于拜城县赛里木镇人民政府母驴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拜城县赛里木镇人民政府母驴项目采购公告
受拜城县赛里木镇人民政府委托,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母驴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编号:BCX-ZFCG(xj)2021-006
二、招标项目:母驴
三、招标方式:询价
四、预算:*******元
五、投标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资质原件(副本)或公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署,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对货物(服务)参数(第二部分)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5、开标资质审验时,以下资质材料均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法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动物防疫检疫合格证。
备注: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该项目交纳保证金 29000 元(大写:贰万玫仟元整)
收款单位:(加黑划线部分为全称):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支行
请在网银缴款时备注项目编号和名称,以便退还保证金
2、投标人请以企业名义,从基本户中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交纳,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再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七、制作投标文件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投标文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投标报价、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详实参数、动物防疫检疫合格证、配送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资质(包括资质审验材料和企业生产情况)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招标文件每页全部要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有目录及页码、必须注明所供货物生产企业名称、数量、价格合计,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公司名称;
3、投标文件必须用信封袋完全封闭,封面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凡不按以上要求制作标书及密封、项目需求(见第二部分)不满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八、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19:30时截止(不含周六周日);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高清彩图;
(2)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高清彩图;
九、投标单位对清单、要求及询价文件有不同意见的,请在2021年3月8日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加盖企业公章),意见合理的,重新修改清单、要求及询价文件并延长开标时间。请各位投标人关注2021年3月8日的公告,没有变更公告该项目将按时开标。如在开标时再提出不同意见的,将不再受理。
十、响应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1号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十二、集采机构联系人:黄坚,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解将,电话:189*****372
监管部门:拜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话:****-*******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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