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加油站环保类检测和维修服务商招标选商项目
2021年度加油站环保类检测和维修服务商招标选商项目
2021年度加油站环保类检测和维修服务商招标选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SH07-FW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加油站环保类检测和维修服务商招标选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全面推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公司所属加油站环保合规运行,按照公司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安排,加油站需定期开展相关环保指标检测及环保设施维修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流程统一、标准明确、质量可控,公司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招标人开展配套关环保指标检测及环保设施维修工作。资金来源为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费用预算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工作:根据新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上海市环保局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加油站每年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合规性检测,并开展一次在线系统比对测试,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加油站每半年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合规性检测。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上海公司《油气回收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系统性做好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拟按照现有维修巡检机制,委托维修单位对所属加油站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油气回收系统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加油站排污许可证配套环保指标监测:根据加油站排污许可证运行管理要求,加油站每年需新增相关环保监测工作,包括噪声(每季度含昼夜两次监测)、地下水(每季度)、厂界废气(每年),相关检测结果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录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开展检测业务相关培训及技术指导。
2.3 实施地点:上海市。
2.4标段划分:
标段一: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工作。
标段二: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维护保养工作。
标段三:加油站排污许可证配套环保指标监测。
以上三个标段均入围两家单位,每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承担该标段60%工作量,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该标段40%工作量。
2.4 服务期限:2021-2022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通过CMA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范围。
标段二: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防爆设备维修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范围。
标段三: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通过CMA实验室资质认定,监测内容包含加油站噪声、地下水及加油站废气,证书应处于有效期范围。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
以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准:1)申请人直接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2)提供合同原件及业主验收证明;3)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非申请人直接签订合同或无合同原件者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至2019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17:00前: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伯轩151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josephlbx@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3月15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
标段一:2万元人民币;
标段二:4万元人民币;
标段三:4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伯轩151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2楼开标大厅。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其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李伯轩、赵秀梅
邮箱:josephlbx@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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