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五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五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五年租赁权项目【哈农交产〔2021〕第004号】
日期:2021-03-08人气指数:38

发布机构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五年租赁权项目

项目编号

哈农交产〔2021〕第004号

项目类别

农村租赁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所在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

价格

租金底价¥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8日

截止日期

2021年3月15日

项目简介

关于本次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瑕疵说明以及租赁条件:
标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畜牧养殖基地,现在为闲置状态,房屋六处,建筑面积合计4482平方米。村委会自留两处房屋使用,自留建筑面积为1579.5平方米。对外出租四处房屋,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2902.5平方米,土地面积25200平方米,打包对外出租,租金底价为100,000元/年,出租期限为5年,五年租金一次性收取,租金总额底价为500,000元,保证金为500,000元,网络竞价阶梯为500元。

一、本次出租标的的面积参照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天信(2020)第D2963号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成交后若面积等数据有增减,竞价后的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调整。
二、租赁年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年限: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为5年,具体租赁期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土地出租协议》为准。

2、支付方式:五年租金总额一次性支付。
三、对承租方相关要求

1、本次出租的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意向承租方(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所属地区只限定为本村村民,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为本村证明、由村委会开具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村民所属地证明(附件1)和承租协议书(附件2)。

2、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是完全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签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本人联系方式。

3、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且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加盖意向承租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4、本次出租标的不得危害村内环境、不得用于违法事项使用,如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情况,经核查出租方有权收回,其承租方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5、出租的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移交时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的移交工作,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出租方负责与承租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及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意向承租方参与承租既视同接受此条款。

6、意向承租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现状,并前往实地勘察,认可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在成交后若出现异议,出租方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不予受理。若意向承租方成交后,以不合理理由拒绝签订出租合同或签订出租合同后,以不合理理由要求解除出租合同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

7、出租方不负责改水、改电、及标的物实际使用中的各项问题,涉及一切费用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

8、以上标的以现有状态进行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动,须提前与出租方沟通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

9、承租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负责自身和承租标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产生的后果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10、出租方承诺出租的标的属于集体资产,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置,标的无抵押、担保、债权债务及涉诉情况。

11、租赁期内,政府方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拆,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剩余租金,拆迁有关补偿按相关国家政策执行。

12、租赁期内,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与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13、本条全部内容由出租方制定并解释。

四、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6:00前。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系统内查询到账为准。

五、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5日16:00

限时报价时间:2021年3月15日16:00起

六、交易方式及服务费

1、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2、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成交承租方应按照网络竞价项目公告中的要求,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

作日内承租方须按成交价的0.8%与增值部分的3%之和(服务费=成交价×0.8%+增值部分×3%)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服务费,(备注请标注:哈农交产004号红旗满族乡曙光村服务费字样)并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ggzycg@163.com)发送开具发票所需信息表(附件4)。

七、成交价款交款方式及服务费交款账户

成交承租方须在系统平台申请将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保证金金额少于成交金额的,成交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差额部分,以上流程须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退返保证金

未成交承租方的保证金,在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发出后3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九、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的领取方式

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竞价服务费后,到我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并签署《动态报价记录单》。

十、标的移交

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土地出租协议》,移交中所遇到的问题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协商解决。

注: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或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交纳账号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承租方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意向承租方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承租方将无法参与该项目。

展示时间

2021年3月8日起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5日16:00

限时竞价时间

2021年3月15日16:00起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5楼1501室

联系方式

出租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432

受托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1*****772

标签: 租赁权 基地 畜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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