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办公楼(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信息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办公楼(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信息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办公楼(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信息化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3月17日10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办公楼(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信息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办公楼信息化改造建设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中标后4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地点: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口岸签证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办公楼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公安厅采购办
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0号
联系方式:李科138*****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联系方式:陆蓉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蓉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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