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全区蓄电池回收置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2021-2022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全区蓄电池回收置换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2021-2022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全区蓄电池回收置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机构编号:XYZB-NXYC-*******-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为2021-2022年度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全区蓄电池回收置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服务内容包括:(1)废旧蓄电池的运输:废旧蓄电池存放地点不限于宁夏各市、县分公司(含乡镇)的通信机楼、局站或者仓库等指定地点;
(2)新电池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限于宁夏各市、县分公司(含乡镇)的通信机楼、局站或者仓库等指定地点;
(3)置换电池含拆旧立新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4)对于在用电池,应答人需先行提供新电池用于替换,待更换完成后,应答人方可清运。
(5)如应答人提供电池与原报废电池附件不通用,应答人需无条件提供新的安装配件。包含但不限于(电池架、连接件、输出铜牌等)
(6)应答人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电池供货指定位置交接及废旧蓄电池的回收。
注: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甲方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订单。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订单,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应答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应答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采购。
1.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达到预估置换规模(先到为止)。
1.3规模:预算0元,本项目置换前电池按单体电压2V计(12V 电池、2V电池同容量相互折算比例按照6:1置换,即同容量12V 一只电池置换2V电池六只),废旧电池预估置换规模不超过200万Ah。
1.4供货周期:应答人须在20个自然日(含)内完成各级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相关手续办理,20个自然日(含)之内完成新蓄电池到货,40个自然日(含)之内完成全部电池的清运及交割工作。如因应答人原因不能在40个自然日(含)内完成实物交割,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应答人承担一切损失。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为4:1 (旧铅酸蓄电池置换新铅酸蓄电池比例),应答人应答报价(旧铅酸蓄电池置换新铅酸蓄电池比例)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必须满足上述1项以外,还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2.1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2.2.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铅酸蓄电池制造商须作为牵头人和联合体主体责任方。
2.2.3 提供联合体应答协议书(并明确主体责任方及各方所需承当责任)。
2.2.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应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应答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2.2.5说明:比选文件中除明确指出外,所有提到应答人的地方均指应答人或联合体应答中的所有成员。
2.3应答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备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为HW49 900-044-49,含废铅酸蓄电池等字样,核准经营方式含收集、贮存和利用)、字样)以及经营范围含有废铅酸蓄电池等字样,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应答,则须要求承担相应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的成员具备相应要求。
2.4应答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备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应答人须承诺在货物运输存储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第5号总局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提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服务机构要求:在项目实施地设有本地服务机构,或承诺中选后15日内为本项目组建本地服务机构。说明:
(1)已注册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注册分支机构、仅有办事处的,须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所有权证明(租赁的还须提供近3个月的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3)没有本地服务机构但能承诺中选后15日内为本项目组建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承诺函。
2.7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注:(1)若为单项协议,须提供协议关键页的复印件;提供若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的关键页复印件,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上述关键页指:协议标的、协议金额、协议大签页等);(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蓄电池制造商)的同类业绩为准。
2.8应答人或联合体应答人中的牵头人须为本次置换蓄电池的制造商,同时该蓄电池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应答人,不得重复授权多个应答人,否则取消该蓄电池制造商及其授权的所有应答人的投标资格。
2.9应答人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相关产品原制造商的声明函(加盖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
2.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应答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1其他要求:
2.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应答协议书。
2.1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注: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应答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11.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处于中国联通和宁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8日18时00分至2021年3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售卖不收取现金,未购买比选文件者不得参加应答)。
4.4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5 报名结束后,应答人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中选中本项目,点击“标书下载”,比选文件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应答人必须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可查看及编辑文件,该工具在系统中“下载中心”下载安装。
5.电子比选应答要求
5.1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应答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2投标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iPASS电子证书:
①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供应商服务”-“IPASS自服务”;
②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IPASS服务”。
iPASS及数字证书全国统一受理电话(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至目前,iPASS电子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证书过期,请及时续费。
5.3应答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PASS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0-0210-010;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话(注册供应商问题):***-********(根据语音提示转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转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5.4应答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下载以及投标文件的上传。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共享文档的“使用角色”为“应答人”的,应答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6.2.1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
6.2.2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6.3应答保函的递交(如有):保证金若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需提交应答保函原件1份。
递交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10室。
6.4 本次电子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所有应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唱价。
6.5 唱价后,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价信息进行确认。
6.6 本次比选采取电子比选形式,应答方参与应答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可拒绝应答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答文件。
6.7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6.7.1 应答方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方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方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应答文件)。若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6.7.2 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方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6.3要求的地点递交应答保函(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1室。
邮编:75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晶民、张?h、王聪
电话:186*****172、155*****126
传真:****-*******
电子邮件:186*****172@163.com
账户名称: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支行
账号:****************1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
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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