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东丽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营管理项目(外环线04公里)(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东丽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营管理项目(外环线04公里)(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东丽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营管理项目(外环线0.4公里) (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东丽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营管理项目(外环线0.4公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1-TJDL-ZF0007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东丽区地表水自动站运营管理项目(外环线0.4公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6万元
最高限价:70.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0.670.6城镇水域治理服务1.1.总体要求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包括开展水站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1)成交供应商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效能;(2)运行维护期间,运维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成交供应商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4)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成交供应商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5)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6)成交供应商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7)运行维护期间,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8)成交供应商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1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购买。A、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各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jinyousen@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B、文件费汇款凭证;(1)招标文件500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3)微信支付码付款,备注公司名称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帐号:***************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增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联系方式:***-******** 18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2-87201285 186*****675

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标签: 运营 自动站 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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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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