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预审公告

【正常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预审公告

冯慧 签于 2021/03/08 2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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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2、招标项目编号:E****************002

3、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监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财政资金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项目规划占地101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司法案例信息研究中心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E****************002001

(2)、标段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398.0万元

(5)、保证金:75000.0元

(6)、标段(包)内容:项目规划占地101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司法案例信息研究中心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7)、标段工程规模:32000平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 2018 年 1 月 1日 - 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所报项目总监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wfw.wlmq.gov.cn/ggzy/ )信息登记并审核的人员且该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 3 项;
6、项目总监近三年( 2018 年 1月 1 日 -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7、其他说明 :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3月08日起至2021年03月18日 10:30止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吴江、张珈瑞

电话:****-*******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娜

电话: 181*****296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市招标办

联系人: 钱志宝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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