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招标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
项目名称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富阳区 |
招标编号 | MZJ********1 |
预算价 | 20万元 |
招标代理公司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阳分公司 |
代理联系电话 |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和居住环境等进行评估 |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4)评估人员不少于5名,应具有养老服务、照护服务、康复照料等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其中一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助理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7)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需提供资料 | 报名时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5、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6、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资质及报名资料审查,如审查结果不满足招标要求,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资料费:200元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予退还) |
报名日期 | 2021-03-0908:00:00至2021-03-11 16:30:00 |
报名地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富阳分公司(杭州富阳区恩波大道800号东海石油大厦北楼10楼) |
开标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开标地址 |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3楼会议室 |
投标保证金 | 0万元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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