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乙方: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JTH[GK]*******的福建省永泰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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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 其他社会服务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729841.72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壹元柒角贰分(¥729841.7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符合文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洗涤的衣服布类,应负责对破损的布类进行缝补。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服务主要用于福建省永泰县医院(含永泰县中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医院内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的布类收取、洗涤、熨烫、缝补、消毒及运送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根据合同验收,严格洗涤流程,确保洗涤质量,以接收人员要求为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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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3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4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5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6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7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8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9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0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1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2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3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4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5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6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7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8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19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0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1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2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3 | 4.2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
24 | 3.4 |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缝补、运输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1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2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投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投标人违约,成交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 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投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成交投标人洗涤质量出现重大问题,且无力解决,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4因成交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投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投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1布类洗洁破损件予以缝补,缝补费以月洗涤总件数计算,每件加收0.11元(0.11元为每月每件衣物、布类缝补费的最高单价限价)含在本次报价内; 14.1.2衣物、布类运输费每趟150元(150元为每趟衣物、布类运输费的最高单价限价)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人应分别须对衣物、布类缝补费和衣物、布类运输费在投标文件的纸质报价文件中进行单价报价,若投标人未进行单价报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14.1.3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三名医院现场收发人员,收发人员工资每月2000元/人,年度奖金500元/人,共计73500元。此费用不包含投标报价里,由采购人每月另行支付给中标人。 14.2服务要求 14.2.1洗涤工作不分节假日,全年无休,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收污送洁,送洗布类必须做到分类、浸泡、消毒、洗涤、熨烫、缝补、折叠、打包、分类运输等流程。 14.2.2周转时间:布类收取、洗涤、运送周转时间为24小时,即当天晚上9点前收取,第二天晚上9点前送回医院(星期日除外)。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布类的洗涤服务,根据医院的要求,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整改到位。遇到检查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医院要求及时下收。 14.3.洗涤要求 14.3.1投标人严格洗涤流程,依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运作,根据医用布类物品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投标人对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投标人应负责重洗,并于次日送回,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洗布类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14.3.2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医院布类洗涤过程消毒、隔离制度,依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运作,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洗涤质量,保障病人安全。采购人可以派人员进行现场督察;若属于投标人洗涤过程不当,致使采购人医疗布草破损无法继续使用的,根据医院布草的进价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估价赔偿;若属于投标人洗涤过程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投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3.3布类正常报损率为3%。医用布类洗涤较复杂要求也比较高,在洗涤过程难免出现破损,在规定的报损率内,投标人不承担理赔责任,超过正常报损率部分根据医院布类的进价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估价赔偿。 14.4缝补要求 未报废物品中出现小洞、脱线、掉钮扣等由投标人负责缝补后再送回,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洗洁件的缝补率要达到98%以上,不符标准部分,投标人负责免费退洗、退补。 14.5运输工具要求:洗涤布类物品的运输工具(包括医院内至各病区收集的车辆和洗涤公司至医院的运输车辆)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14.6相关要求 14.6.1采购人须按开床数的3倍配比布类,以防因布类自然损坏或重洗、缝补而影响医院布类正常运转。医用布类自然褪色、破损过度、不再送洗。 14.6.2采购人提供污、洁布类交接工作点,投标人负责到采购人布类交接点接收送洗件和回送洗洁件,交接点要配锁,双方各配有钥匙。采购人提供污、洁布类运输工具停车点,保障收送车辆通畅。投标人回送洗洁件回医院应提前半小时通知采购人指派的人员接收回送洗洁件。 14.6.3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污袋,将各科室与病区的送洗件集中到交接工作点分类装袋,同时填四联单,并在污袋上挂卡,填写每个袋里送洗件的品种、数量,手术室布类不需挂卡。传染性布类要用黄袋单独打包送洗,防止交叉感染。 14.6.4采购人在送洗布类显眼处标志医院和科室记号,如标记不明,采购人应及时补印,因标志不明出现差错,投标人不负责任。 14.6.5医务人员的工作服和值班室布类单独洗涤,单独打包,与病人布类严格区分开来。同一品名、同一规格的回送洗洁件,不分科室、病区标志,按收取数量统分类打包送回。供应室、手术室布类收取时不清点,待回送时由投标人填写四联单,采购人再行签字确认。 14.6.6洁净的布类送回时,由采购人指 定专人接收,在布类洗涤单上签字,作为月末结算的依据。考虑到费用问题,投标人对送洗件不进行逐件清点,采购人对回送件也不进行逐件清点,必要时双方可互相抽检送洗件和回送件的数量和质量,出现数量短少双倍赔偿。交接后出现数量短少,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14.6.7如果在投标人处采购布类,出现布类质量问题和洗涤质量问题,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如果不在投标人处购买布类,采购人在购买布类时应征求投标人意见给予质量把关,以免责任纠纷。 14.6.8传染病布类按防疫站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蒸煮及专项处理,严把交叉感染关,采购人送洗物不能混杂有医疗垃圾,采购人科室人员应将经过专项处理的传染性布类,事先分类包装并做好识别标志,以便投标人专项处理。 14.6.9中标人送的洁净布类中如有未洗干净等质量问题,免费返厂处理,由于投标人送洗前洒染消毒水及药渍等导致在洗涤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损坏布类的情形,中标人不负责。 14.7服务考核要求 采购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成交投标人进行质量抽检,可分为感官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查。感官指标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破损。如抽检一次即发现有不合格,在当月洗涤费中扣除300元。微生物指标的检查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 ≤2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化脓性致病菌 不得检出 注:化脓性致病菌包括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婴儿用医用织物还应进行沙门氏菌属检测。 14.7其他要求 14.7.1投标人应考虑到停水、停电等外部因素影响生产的可能性,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按规定回送采购人洗洁件,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4.7.2采购人有特急件、特殊件或对个别布类洗涤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尽力满足。 14.7.3中标人送的洁净布类中如有未洗干净等质量问题,免费返厂处理,由于投标人送洗前洒染消毒水及药渍等导致在洗涤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损坏布类的情形,中标人不负责。 14.8其他说明 14.8.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8.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投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成交投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4.8.3采购人每月对账单如需要中标人送各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需另支付3000元人工费,且采购人不得以对帐为由拖延货款。 14.8.4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保障费用结算发票超过10个工作日未支付发票款项的,按逾期付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利息;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的,中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须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4.9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0其他事项 14.10.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4.10.2其他: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 乙方: | 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7号 | 住所: | 福清市新厝镇经11路 |
单位负责人: | 任松波 | 单位负责人: | 王学光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2*****8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镜洋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916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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