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事业部辽河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钻井事业部辽河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辽河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ZJ-0037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安排,结合2021年度采购计划,拟进行辽河项目钻完井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废弃物产生地点为辽东湾海域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服务周期1年,

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在辽河海域钻完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内容包括:泥浆(不含油)、岩屑(不含油)、泥浆(含油)、岩屑(含油)、生活污水、污油水。投标人提供海上船舶运输、码头接卸、陆地运输、处理厂处理。

2.2.3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到平台提供服务。

2.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

2.2.5 最高限价:本项目限单价,价格涵盖了6%增值税,乙方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陆地运输费、码头装卸费、处理厂处理费、废弃物转运手续办理、申报等各项费用,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

项目名称

预估工作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

(含6%增值税)

泥浆回收处理(不含油)

1500

909元/方

岩屑回收处理(不含油)

1500

909元/方

泥浆回收处理(含油)

100

2070元/方

岩屑回收处理(含油)

100

2349元/方

生活污水

2000

315元/方

污油水

20

738元/方

船舶运费

50

17640元/天

上表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委托数量为准。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废弃物回收服务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经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皮手套、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货运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设备要求

每次处理泥浆岩屑前进行设施设备检查,清除岩屑储存池中的油棉纱、吸油毡等杂物,防止堵塞螺杆泵入口。检查螺杆泵和离心机各个阀门及管道出入口的严密性,保证钻井岩屑不泄露,从而避免影响环境。

压滤车间:滤布不能少于100目。装料时每缸不能超过2吨。压榨机手动升压过程中不能超过10MPa,自动升压到25MPa后保持稳压,时间不少于2小时。

焚烧处理设备要求(若有)

焚烧车间燃烧机的油泵不能在无油状态下工作,否则会损坏油泵和电动机;手控打火事件最长不得超过15秒,一般控制在7-10秒为宜,否则会烧毁点火电压器,确认喷火成功后,再松开其按钮,点火失败后,不得连续打火;定期对尾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活性炭保证每6000-7000小时更换一次,并定期清理各尾气处理装置底部的积灰;除灰机、上料机、轴套和传动部每班加黄油1-2次。

3)回收处理要求

废弃物回收、倒罐、运输时防止跑冒滴漏,禁止废弃物落海、随意排放,运输单位应具备运输资质,废弃物运至处理单位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船舶、车辆要求

运输船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航速至少能达到6节。

运输车辆应具备对应的行驶证,驾驶人员具有相应的驾驶证,车辆装载时注意车容积、防止溢出造成环境污染,运输车辆需满足两次以内回收全部码头废弃物的要求。

5)资料等要求

提供废弃物接收、处理环节电子五联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③投标人需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接收服务协议,并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废弃物接收的辽东湾海域《港口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经营备案登记表(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

④投标人需具有或提供废弃物处理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以及该处理厂愿为投标人提供废弃物处理服务(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的证明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石油钻井相关的废弃物处理服务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船舶(单船拉运量不小于200方)和车辆合规性证明材料,如非自有,则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及船舶、车辆合规性证明材料(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1年);船舶和车辆应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且人员配备齐全并随时可以调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其他要求: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3日17 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4.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代理费缴纳完成后退还,期间不产生利息。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按照合同签订后的实际履行金额缴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张娜邮箱:zhnset@163.com

电 话:***-********手机:137*****707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

标签: 处理 废弃物回收 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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