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
采购编号:JM-2021-01-13833
项目编号:********-ZB007-C
采购预算:*******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本项目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
3.方式:可采取邮件或现场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邮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2)现场:携带以下要求的内容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4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农安县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号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
电 话:130*****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130*****892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农安县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博物馆展播厅设备及系统工程 | ||
预算金额(万元) | 268.8445 | 最高限价(万元) | 268.8445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本项目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3-09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4开标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或邮箱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3-31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3-31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第4开标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邱玥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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