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塑胶跑道建设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塑胶跑道建设招标公告

[ 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招标条件:

永州市第三中学塑胶跑道建设项目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 [2012]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第三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州市第三中学校内;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建设400米塑胶环形跑道、人造草皮足球场以及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资金额:总投资额人民币*******.26元;

2.4工 期:120天(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文件规定执行。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要求;

3.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 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最低配备要求人员)须提供2012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6 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7 没有被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在两年及以上的分支机构及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要求:

4.1.1报名时间:2013年04月02日至2013年04月0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

4.1.2报名地点: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4.1.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由拟任本项目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接受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及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上岗证、质量员上岗证、安全员上岗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最低配备要求人员)2012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⑥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及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并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到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说明书、检测报告和经营使用授权书,否则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零陵区投资商服务中心四楼)。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以银行到账为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答疑、澄清: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Email:hyz104@163.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招标人概不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第三中学

地址:零陵区中山南路原零陵师范校区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号码:130*****288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小姐

电 话:****-******* 152*****6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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