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工程(南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扩建工程(南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南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41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根据全线土建工程进展情况,现决定对本项目(南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全长217公里,其中呼和浩特段长约101公里,包头段长约116公里。路线经过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和包头市。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包钢互通立交连接线全长2.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24.5米。

  2.2 计划工期: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8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号桩号工程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
HBBX-1K455+578.791~K506+424.707(含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西、金山互通、起点安全设施)50.84各种标志的制作安装(含基础)、道路标线、突起路标、防撞桶、减速橡胶带、隔离栅采购及安装、公路界碑制作与安装、里程标、百米桩的制作安装
HBBX-2K506+460~K556+924.71550.46
HBBX-3K556+950~K615+502.131(含萨拉齐互通安全设施)58.55
HBBX-4K615+536~K672+600(含九原、包头西互通、终点安全设施)57.06
HBHF-1K455+578.791~K506+424.707(含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西、金山互通、起点安全设施)50.84波形护栏、立柱、防眩板、轮廓标采购及安装
HBHF-2K506+460~K556+924.71550.46
HBHF-3K556+950~K615+502.131(含萨拉齐互通安全设施)58.55
HBHF-4K615+536~K672+600(含九原、包头西互通、终点安全设施)57.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 本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3项高速公路(全幅或一幅)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和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一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HBBX-1至HBBX-4每标段10万元,HBHF-1至HBHF-4每标段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对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30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影南路33号)。

  8.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编:010051

  联系人:段女士、镡先生

  电话:****-*******/*******

  传真:047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100029

  联系人:兰立松

  电话:***-********/********

  传真:***-********

  网址: www.huajie.com.cn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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