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征召2021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浙大城市学院征召2021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标题]>begin浙大城市学院征召2021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标题]>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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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begin 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参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浙大城市学院征召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15 2.项目名称:浙大城市学院征召2021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内容:征召2021年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一)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已列入省级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二)招标代理服务团队负责人、对口服务责任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提供电子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手机号。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48号浙大城市学院行政楼2楼206室。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受理电话: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10.联系方式及有关提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用非现场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将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扫描,以pdf文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方式报名,报名邮箱:lilei@zucc.edu.cn。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浙大城市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传真:****-********。 浙大城市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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