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7]1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71 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宁夏自治区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补贴、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13+611,里程长约112.582km(含短链1.029km),批复概算总投资为 68.52亿元。

2.4 招标范围:银川至百色公路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工程决算造价咨询服务

2.5 标段划分、服务主要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本次服务主要内容是施工设计文件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变更现场踏勘及工程量复核、工程变更文件及费用审核、材料调差及索赔审核、工程计量复核、工程决算审核、配合决算审计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其他造价咨询等工作。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公路、交安、桥涵、机电以及附属房建、绿化、工艺设备、加油站等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内容。

2.6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公路或桥梁或市政道路项目相关造价服务业绩。

企业信誉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近三年内(2018-2020年),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

8.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上的公路或桥梁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技术负责人 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证或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10 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上的公路或桥梁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其他造价编制人员 5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乙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门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证书,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5年。

其它要求

1.办公场所最低要求:要求中标人在银川市市区设立一处面积不小于 200 平米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全完备、交通便利。

2.甲方对本项目有工作需求并需服务单位到公司所在地服务时,中标服务单位必须及时到甲方工作地点对接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已经承担过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和路基、路面、桥涵、机电工程、交安工程等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3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 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 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在线办理系统网址 http://online.cwca.com.cn)。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3 月 29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 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 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需要,现对本项目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作以下补充:

(1)投标单位只能委派一名人员递交投标文件。该人员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其他原因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委派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体温监测工作、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等。

(3)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的相关公告。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友爱中心路232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

联 系 人:潘团华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咨询服务 决算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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