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处内河钢质码头趸船招标公告

地方海事处内河钢质码头趸船招标公告



滨海县地方海事处内河钢质码头趸船采购

(2013年4月2日 )

项目编号:BHCGG********1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地方海事处委托采购的趸船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见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9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指定码头。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金额约140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内注册并经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本次招标船舶相应实力的船舶制造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合同船舶制造。

(3)投标人必须具备船舶制造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所建造的船舶在性能、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不低于本次招标标的船舶技术要求,实际使用情况良好(提供相关船舶业绩表、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和用户使用证明)。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3年4月2日8时30分-2013年4月9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刘必才 联系电话:****-********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报名人发出,届时请报名人及时查收。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指定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80)。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电汇或银行现金解款单。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或银行现金解款单)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08室)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文件评审

(1)投标报价(7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乘以98%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且经专家评审没有重大差错或重大漏项以及其它不规范行为的报价;

1.1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70分;

1.2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1.3 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2)质量5分,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3)工期5分,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4)制造工艺、装修方案20分,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05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制造工艺、装修方案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制造工艺、装修方案一般应包括1.1—1.10的内容(亦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

1.2、总体概述:制造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制造段划分;

1.3、制造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4、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5、各分部项工程的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7、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0、季节性施工措施;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单据齐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两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结清。

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县地方海事处

联系人:闵爱华 联系电话:138*****028

招标代理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正华 联系电话:****-********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地方海事处

2013年4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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