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钢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深圳前海交易广场)

前海交易广场项目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工程位于前海自贸区桂湾片区,东侧为梦海大道,南侧与在建华润前海项目隔桂湾四路,西侧为在建共同沟、地铁5号线南延线桂湾站,北侧与在建腾讯前海项目隔桂湾三路,地铁1号线鲤鱼门站~前海湾站区间从基坑下方穿过。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9万㎡,设1~3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9~17m。项目地下总开发量不超过20万m2。基坑分为地铁保护区与非地铁保护区,项目设三层地下室,地铁上方地下室减为二层及一层,B3层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16.3m。B2、B3层地下室局部采用逆作法,中心位置采用顺作法,B1层采用顺作法。合同工期559天,工程造价9.9亿元。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物资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2021年3月14日9: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提交资料经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一)。

投标人将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投标人在开标日领取收据。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 ********3@qq.com ,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户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账号:********004100000350-00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大道支行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鲁班网上下载)。

5.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09: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9日09:00时,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艺路金山谷意库6栋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21年3月19日09:00时。

7.2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艺路金山谷意库6栋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 )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网站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 杨春乐 电话:18666776453邮 箱:********3@qq.com

广州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张嘉钰 电话:15523390602

10.附件

附件一、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附件三、物资需求明细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附件一: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招标人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钢材


GC-01包



8005.75


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00


10000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生产商及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GB/T 1499.1-2017、GB/T 1499.2-2018 标准及其引标准,提供近两年(2019年以来)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份数不得少于一份(无需对应物资需求明细表中各规格型号);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9年以来)同类物资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不得少于1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7、其他要求: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或者隶属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物资需求明细

物资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编号:ZTYJGZGS-2021-07号包件号:GC-01包

工程项目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定货要求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采购主数量


主计量单位


详细地址


交货期


备注


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深圳前海交易广场项目


盘螺


HRB400Eφ8


车板交货价


见技术规格书


176.51



以实际需求项目为准


至本工程结束,具体交货数量及时间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盘螺


HRB400Eφ10


832.46









螺纹钢


HRB400Eφ12


1243.82









螺纹钢


HRB400Eφ14


345.5









螺纹钢


HRB400Eφ16


270.99









螺纹钢


HRB400Eφ18


654.50









螺纹钢


HRB400Eφ20


465.40









螺纹钢


HRB400Eφ22


472.07









螺纹钢


HRB400Eφ25


2570.68









螺纹钢


HRB400Eφ28


542.08









螺纹钢


HRB400Eφ32


431.79









合计




8005.75







注:1、表中为暂定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规格数量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一、钢材

技术规格书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

1.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1.2《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标准中未规定的热轧光圆钢筋型号,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14981-2009国家标准。

1.3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1-201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 17505-2016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E;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2.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

2.3检查及验收执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 17505-2016的规定。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

成盘状捆扎包装的(如盘条)按实际过磅重量交货,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偏差不得超出GB/T 1499.1-2017、GB/T 1499.2-2018标准规定。

4、检查及验收: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5、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5.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3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标签: 钢材 广场 交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