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0-20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无为市2020-20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无为市2020-20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03-09 17:00:00
招标主体:无为市2020-20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
招标联系人:张群
招标联系人方式:134*****178
招标联系邮箱:zhangqun1@zldcgroup.com
招标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中山路金鹰世界中心1105室
招标范围:无为市2020-20号地块项目桩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预制桩、 CFG地基(含泥浆外运)、灌注桩等施工,包括桩的地面定位、空钻、成孔、接桩、补桩、桩尖处理、遇不利地质处理、凿截桩头(含外运)、泥浆外运、桩成孔土外运、桩身材料检测以及相关的地基处理、施工现场铺设钢板道路(如有)等全部工作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注:以上描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认为是完整无缺的,发包人认为其他需要承包人施工的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按该工程确定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监理认可后,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报名提交材料: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3)企业简介;(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三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2、标段划分:I标段3、资金来源:自筹4、施工工期:暂定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15日,计划军工日期2021年06月14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24小时作业。该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冰雹、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或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准备并进场。5、质量要求:(1)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 (3)遵守甲方及总包的现场管理规定; (4)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说明、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过程的补充文件作为施工依据; (5)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I类桩达到【80】%以上;严禁出现III类桩(以检测报告为准),如出现此情况,视为整个工程不合格,由设计方提出补救方案,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工程质量应当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甲方对质量的特别要求,标准规范、质量要求如有不同或更新,以最新或最严格为准。6、投标单位入围要求:(1)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中梁地产集团审核入库的企业方可报名; (2)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基处理工程(含桩基工程)资质贰级及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公司近三年年均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经甲方面试通过。 (5)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与标杆房企(全国前30强或属地前3强)合作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 (6)其他要求:与其他知名地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无恶意索赔。 (7)已完成当地准入备案。(8)入围数量要求:满足2n+2标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采平台供方报名,经甲方考察审核完成,拟定入围资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户名:无为梁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无为市支行帐号:****************9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项目简介:建筑规模及业态形式:占地面积约8.1万㎡,总建筑面积约17.8万㎡,其中地上约13.44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46万㎡,主要建筑业态为中高层、洋房、商业及配套用房等。(如方案调整以最新版为准)。
付款条件:(1)预付款:无 (2)竣工款:工程经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桩基检测报告,项目首次开盘后次月累计支付至核定产值的85%。 (3)结算款:本工程办理完结算且双方签订《结算定案单》后30天内,甲方支付至相应结算金额的97%(乙方需提交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保金:结算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5)发票条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之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至结算款总额的97%之前,乙方应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顺延相应的期限付款,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3)限付说明:由于每年年中、年底甲方财务扎帐,故对每年6月及12月份不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间顺延。且甲方无需承担由于限付造成的支付顺延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4)供应链融资及工抵:无。
附件下载:161*****27466/%E6%8B%9B%E6%A0%87%E5%85%AC%E5%91%8A.docx"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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