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1.18M2,地上一层,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建筑物层高3.80米;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45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承包方式:包清工方式(指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及相关规费、税金等费用)。
1.4主要工作内容: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及屋面防水工程、地面、内外墙及天棚粉刷、外墙马赛克铺贴等;本工程不包含基础工程,地坪以下仅砌30CM高实心砖。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 4 月 3 日 8 时 3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类 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3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3年 4 月 3 日 8 时 3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
2、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8 日16时30分前缴入银行
3、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
5、银行帐号:
****************0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
联系电话:
130*****002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李秀恩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燕项家临时用房工程.doc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建设单位: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3年4月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 ZGZB-2013-029 ____工程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招标人: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4 月 日 为切实搞好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阐述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1.1工程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1.2建设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1.18M2,地上一层,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建筑物层高3.80米;资金来源自筹。1.4承包方式:包清工方式(指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机械、脚手架、模板及支撑等费用)。1.5主要工作内容: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及屋面防水工程、地面、内外墙及天棚粉刷、外墙马赛克铺贴等;本工程不包含基础工程,地坪以下仅砌30CM高实心砖。1.6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项目由业主委托专业人员验收,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按合同价的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因不合格而采用的补救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无法补救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返工。1.7安全生产:中标人中标后在应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伤等责任事故及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1.8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45天;非甲方原因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日200元累计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天计算),其极限为履约保证金总额。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类 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8 日16时30分前缴入银行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银行帐号:
****************0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不计息。2、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四、报价要求:最高限价300.00元/平方米(含本数)五、投标报价:1、投标函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精确至分。2、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及相关规费、税金等费用。六. 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6.1.1投标函6.1.2诚信经营承诺书6.1.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6.1.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6.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6.1.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1.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1.9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投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D、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6.2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6.2.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6.2.2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6.2.3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6.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6.3.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6.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6.3.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七、评标办法:1、本工程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宁海县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规定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等有关专家评委组成,共5人。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1)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报价要求范围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报价,不再参与投标书的评审,其投标人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2)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并以此报价作为中标合同价;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八、结算方式:1、合同价款的确定:以中标单价*建筑面积即为合同价。2、以中标单价作为竣工决算依据(不执行有关综合单价调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建筑面积按实计算。九、付款方式:工程款支付: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5%,主体结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的45%,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除留决算价5%的质量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决算价的5%,质量期一年,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应退还乙方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的工程保修内容以本工程的发包内容为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的地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止;逾期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可以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十一、其他1、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或开标后,经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后仍然少于三家的,经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不再进行招标。2、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3、中标单位在提取款项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5、本招标文件采用出售方式,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联系电话:
130*****002邮政编码:315600联 系 人:李秀恩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燕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 工 协 议 书发包人(甲方):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工程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工程内容:建筑面积201.18M2,地上一层,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建筑物层高3.80米;资金来源自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及屋面防水工程、地面、内外墙及天棚粉刷、外墙马赛克铺贴等,本工程不包含基础工程,地坪以下仅砌30CM高实心砖。三、承包形式:承包方式:包清工方式(指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及相关规费、税金等费用)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整; 合同单价:元/平方米。五、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月 日 (以开工报告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 若实际开工日期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甲方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非甲方原因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日200元累计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天计算),其极限为履约保证金总额。六、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项目由甲方委托专业人员验收,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合格而采用的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无法补救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七、安全施工:工程安全要求:合格。乙方应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伤等责任事故及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八、付款方法:工程款支付: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5%,主体结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价的45%,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除留决算价5%的质量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九、工程结算:以中标单价(335.00元/平方米)作为竣工决算依据(不执行有关综合单价调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建筑面积按实计算。十、质量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决算价的5%,质量期一年,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应退还乙方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的工程保修内容以本工程的发包内容为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其他: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发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提出额外索赔。3、中标单位在提取款项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承包合同。发包人可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未履行质量、安全承诺的、由于施工单位延误合同工期的。5、争议解决:有关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7、本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肆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溪南刘经济合作社 本合同双方约定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发包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承包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四)不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格式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 标 函(格式)致: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经济合作社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ZGZB-2013-029 的 《宁海县跃龙街道项家村临时用房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RMB:¥ 元/m2)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等级达到合格,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本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本人中标,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全部工期共计 45 日历天。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报价函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日期: 年月日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了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1、参加本工程投标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被视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2、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3、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手续且提供的各类证件真实有效。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日期: 年月日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6、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并按规定签定廉政合同,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次投标项目:跃龙街道桃源村施家山看护房工程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招标人)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日期: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资质等级证号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近五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工程主要工程情况序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1234567891011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