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灭螺河排涝泵站设备及安装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灭螺河排涝泵站设备及安装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灭螺河排涝泵站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水工机械 | 宁乡市灭螺河排涝泵站设备及安装项目 | 2台潜水电泵(全贯流泵1400QGWZ-160)单机装机容量 200KW 排涝流量4.6m3/s;16t门式起重机1台;低压进线柜1台、低压电容补偿柜1台、电机控制柜GCS柜2台、馈电柜1台及配套电力电缆设备及安装;工业电视系统;管理设施;消防设备;主泵房泵站进口拦污栅2张、泵站进水检修闸1张、自排闸2张等配套设备及安装。 | 1 | 组 | *******.79 | *******.79 |
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1-08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基本资格条件,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任意一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仅限于潜水泵(或闸门)制造商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仅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6、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潜水泵(或闸门)制造商和具有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唐敏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八一西路90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友平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3 月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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