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第二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40604-50-03-05749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益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福贤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23号楼、24号楼、26号楼、27号楼、28号楼、29号楼、30号楼、31号楼、32号楼、34号楼共19栋单体)、1-9号门楼、以及相应的排水工程与巷道地面修缮工程。维修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屋面工程、墙身工程、排水工程、砖石雕工程、灰塑工程、门窗及木构件工程、地面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前,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业主与监理确认完工且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验收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工程范围为东华里古建筑群三期1至9、23、24、26至32、34号共19栋单体建筑,9个门楼工程,以及巷道的排水与地面修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1,027,299.57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通过区、市、省、国家的文物主管部门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为牵头人。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责任工程师)。(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2)施工员:最低人数为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3)质量员:至少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4)机械员:至少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

(5)建筑施工专项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建筑施工专项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8.1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及建筑施工专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3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t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3 30 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3 30 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1开标会上宣布投标人开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的,应在6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间截止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综合信息化平台中的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操作。

7.2.2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益康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1902室

邮 编:528000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7-********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古建筑 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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