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 询比采购内容

  2.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1.2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

    乙方负责将甲方厂区内垃圾站内及其周边所有垃圾杂物清理完毕(长30m、宽30m),并保持地面整洁,所清运的垃圾杂物全部运出厂外,乙方负责联系垃圾处理单位,半路不得抛洒,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甲方均不负责,全部由乙方承担。

    1.3项目编号:

    1.4施工地点: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院内

    1.5结算方式及期限:待垃圾站垃圾清运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质量技术要求:

  1. 要求垃圾站内、垃圾站周边(长30m、宽30m)范围内所有垃圾清出厂外,此部分区域范围内整洁、干净、无杂物。

  2. 垃圾清运途中不得抛洒,掉落,扬尘等,车辆要用毡布覆盖或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该项目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近3年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

    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比采购规则:

    1、报价为本次项目费用不含税总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

    2、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单价,没有二次报价。

    3、本项目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施工验收为准。

    四、项目报价时间及报价方法:

    1.项目报价时间:2021年3 月08 日至 2021年 3 月 11日。

    2.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报价单,并妥善密封盖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11 日17:00(北京时间)。

    2、询比价时间: 2021年 3 月12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作废;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何光磊

技术联系人:任绍刚

商务联系电话:0373-8123464

技术联系电话:0373-8123464

监督部门: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73-8123502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收件人:任绍刚

电话:0373-8123464

报价人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报价单

项目名称: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项目名称

单位

总价(元)

备注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1项

钢板库东边垃圾站及其周边的所有垃圾清理完毕,地面干净整洁,清运途中不得抛洒,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自行承担。

合计

金额小写:大写:

注: 投标价格为不含税、含人、材、机等所有费用,税费另算。

投标人(盖单位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供应商报价时应按报价表格式填报。

2、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1. 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 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4. 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 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3-3982501)。

  6.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8. 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理 垃圾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