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询比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1.2本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
乙方负责将甲方厂区内垃圾站内及其周边所有垃圾杂物清理完毕(长30m、宽30m),并保持地面整洁,所清运的垃圾杂物全部运出厂外,乙方负责联系垃圾处理单位,半路不得抛洒,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甲方均不负责,全部由乙方承担。
1.3项目编号:
1.4施工地点: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院内
1.5结算方式及期限:待垃圾站垃圾清运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质量技术要求:
要求垃圾站内、垃圾站周边(长30m、宽30m)范围内所有垃圾清出厂外,此部分区域范围内整洁、干净、无杂物。
垃圾清运途中不得抛洒,掉落,扬尘等,车辆要用毡布覆盖或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该项目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近3年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
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比采购规则:
1、报价为本次项目费用不含税总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
2、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单价,没有二次报价。
3、本项目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施工验收为准。
四、项目报价时间及报价方法:
1.项目报价时间:2021年3 月08 日至 2021年 3 月 11日。
2.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报价单,并妥善密封盖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11 日17:00(北京时间)。
2、询比价时间: 2021年 3 月12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作废;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何光磊
技术联系人:任绍刚
商务联系电话:0373-8123464
技术联系电话:0373-8123464
监督部门:河南平原同力建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73-8123502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收件人:任绍刚
电话:0373-8123464
报价人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报价单
项目名称: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项目名称 | 单位 | 总价(元) | 备注 |
垃圾站垃圾清理项目 | 1项 | 钢板库东边垃圾站及其周边的所有垃圾清理完毕,地面干净整洁,清运途中不得抛洒,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自行承担。 | |
合计 | 金额小写:大写: |
注: 投标价格为不含税、含人、材、机等所有费用,税费另算。
投标人(盖单位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供应商报价时应按报价表格式填报。
2、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3-3982501)。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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