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盘锦分公司作业网点装卸及其附属作业业务外包公开招标ZTSYJCGS2021-0134

沈阳局集团公司盘锦分公司作业网点装卸及其附属作业业务外包公开招标ZTSYJCGS2021-0134

盘锦分公司作业网点装卸及其附属作业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13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盘锦分公司作业网点装卸及其附属作业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1)投标人要按盘锦分公司装卸作业网点调度的每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货场,将货物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装卸作业,并负责铁路货车车辆、集装箱整理,线路清扫,货场卫生清扫,将散漏货物装袋等装卸附属作业。

(2)投标人装卸队伍必须满足招标人装卸作业需求,且熟悉铁路货场装卸业务,能够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班次,做到24小时随时可装卸作业,从事铁路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人身保险,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保险单》必须与出场作业人员相符,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正面吊和叉车保证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该机械的日常保养、大中修及招标人的生产用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供应商负责委派装卸机械所需的操作人员和附属作业所需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沟通,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6)投标人未按铁路货运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装卸作业的,每车按其装卸收入的10%偿付违约金(违约金和罚款从费用中扣除)。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装卸标准须符合《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和《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及《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备近五年以来任意一年铁路装卸业务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5.投标人配套正面吊及叉车各不少于1台。

6.投标人派驻的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装卸任务需求,派驻的作业人员最低数量:正面吊司机16人、正面吊指挥手16人、叉车司机8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人,上述设备操作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另需装载机操作人员8人,均需有各级建筑教育协会颁发的证书。

7.投标人装卸队伍必须满足作业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派驻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3月9日8:00时起至2021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0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3月30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港铁物流

技术咨询人:刘英

联系电话:134*****456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138*****681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4@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03月08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煤炭、石油焦、工业盐等散堆装货物装卸及其附属作业

100000

2.50

6

2

A01

20英尺集装箱(含35吨敞顶箱)装卸作业

箱次

228846

13

6

3

A01

敞车大包粮食卸车

100000

1.80

6

4

A01

散粮专用车卸车通过传送带入翻斗车(人力)

20000

7.50

6

5

A01

散粮专用车、敞顶箱卸车通过翻转平台入集装箱(人力)

50000

12

6

6

A01

专二线集装箱装卸作业

5000

133

6

7

A01

40英尺集装箱装卸作业

箱次

4000

19

6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盘锦港物流基地、金帛湾货场、金帛湾物流基地、马仗房货场。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装卸车符合《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和《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货物没有损耗。

标签: 业务外包 装卸 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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