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2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2
[2021-03-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
第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已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区经发字[2019]16号、宜区经发字[20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春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概况:路面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和东扩五条路及周围土方平整工程(以下简称土方平整工程),其中道路黑化22条道路,合计34.59公里;东扩五条路新建工程合计8.21公里,土方平整约550万立方米,以实际监理范围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招标范围) |
监理标 | 约34.59 | 经批准范围的图纸设计内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土方平整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部分人行道和交通工程及绿化亮化工程等,还包括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期间的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 |
2.4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4月,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月,计划
总工期2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外省进赣投标单位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该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拟派注册人员(截图盖章),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 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宜春市经开区春风路23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767532549
邮编 :336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樟树市曼哈顿写字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5797729383
监督部门: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地址: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宜阳大厦西座618室
电话:0795-3593015
2021年3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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