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荣集团关于公开征集“城市有机更新”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含附件1、2)招标公告
港荣集团关于公开征集“城市有机更新”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含附件1、2)招标公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融资合作方案的公告
各金融机构:
为服务宜宾三江新区开发建设发展,我公司现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征集“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融资合作方案。本次征集方案的资金用途主要为支持三江新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可报送的方案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类融资产品。报送除此范围以外其他融资产品的方案,将不纳入此次征选范围。
一、融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融资主体为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简介详见附件2)。
二、融资要约条件
我公司已预设方案报送模板(详见附件3),对方案的交易结构、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本付息方式、增信措施、资金到位时间、其他条件等进行规范,模板内容构成本次融资要约条件。对于未按模板要求填报的方案,均不收件。
三、方案报送途径和截止日期
本次方案征选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各金融机构在以上融资要约条件基础上设计融资方案,在2021年3月16日24:00前将正式融资方案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方案报送机构全称+XX亿元融资方案”,并及时向我公司寄送融资方案盖章版纸质原件。
各参选金融机构应承诺遵守我公司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并将加盖公章后的《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4)随正式融资方案一并报送。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报送方案及《廉洁承诺书》的金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融资方案公开征集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一)再次请各金融机构注意,以下情况将做不收件处理:
1.报送银行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类融资产品以外的其他融资产品方案的;
2.未响应本次融资要约条件、未按模板要求报送方案的;
3.报送的方案未加盖公章或发送扫描件后不向我公司提供融资方案纸质原件的;
4.在截止日期以后报送方案的。
(二)各金融机构报送的方案不得要求我公司或融资主体向融资合作机构外的第三方支付任何财务顾问费、融资服务费等类似费用。
对于方案后续实施时由我公司或融资主体承担费用的工程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或资金托管银行、征拆款代发存单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须在方案中明确机构全称、服务类型和费用收取等相关细项。
(三)各金融机构向我公司报送的融资方案,如后续确无法继续推进落实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关于无法继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融资方案的函》;如在方案细化、落实或审批中要素有调整的,需向我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补充方案》并写明调整原因,我公司有权根据调整情况终止方案。对于报送融资方案后无法按原方案落实且拒不向我公司出具《关于无法继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方案的函》或《补充方案》的金融机构,我公司将列入黑名单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该金融机构报送的任何投融资合作方案。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钟震威,联系电话:180*****285。
(二)联系邮箱:********4@qq.com
(二)联系地址/寄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港荣大厦。
附件:1.“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概况
2.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3.融资合作方案报送模板
4.廉洁承诺书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二、项目业主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性质
含拆迁、改造、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址
宜宾市三江新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征拆类(项目为初步统计,以最终确定的项目为准):三河液酒厂征拆、中元路及台地居住区征拆、垃圾处理站拆除及新建等。
(二)留改、新建项目类(数据为初步统计,以最终确定的项目为准):157亩商住项目开发、河湾苑小区经营性门面改造、洗马池公园经营性房产改造、恒旭金座、银座改造项目、河湾湿地公园景观提升项目、三江新区康养中心项目、宜宾临港经开区七初中旧校区重建项目--食堂、体育馆项目、宜宾会客厅项目、红星路、?k侯庙路提升更新、道路升级改造项目、众生医药广场口袋公园、长江大桥临港侧桥下口袋公园、盛世临港南侧口袋公园、盛世临港下沉广场公园、黄桷坪路提升改造、国际会议中心花园实施项目、?k侯庙保护修缮及?k人文化公园景观项目、樊侯庙路商业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三国文化建设项目、外立面风貌整治、马鞍路一期提升改造、景民路、白塔路汽车城段项目、飞云路景观打造、白沙湾街道党群服务阵地、沙坪街道党群服务阵地、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江新区融媒体中心、厕所革命等。
六、资金筹措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5亿元(数据为初步统计,以最终确定的项目总投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0%,由业主自筹;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约占总投资的80%,拟申请贷款期限约10-15年。
七、项目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主要包括项目运营收入、商业配套租赁、出售收入等。
附件2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或“公司”),是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决定》(宜委发〔2003〕22号)与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注册成立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问题的批复》(宜府函〔2004〕38号)共同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010年在宜宾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为落实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港荣公司改革方案》,公司全面推行集团化管控模式,于2016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港荣集团由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出资设立,2014年因公司建设需要将股权划转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委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为管理。
港荣集团注册资本11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规模为353.7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47亿元,净利润1.68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达396.92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52亿元、净利润1.2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融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土地整理,商业投资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办公设备租赁和囤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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