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 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委托运行维护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委托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3-10 至 2021-03-16
撰写单位: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撰写人:傅文博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委托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委托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4544
项目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2022年度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运行维护概述

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以下简称综合观测站)位于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楼楼顶,站内现有仪器设备11台(套),详见表1。供方对站房、站内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保障综合观测站正常运行,运维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范围包括:表1中所列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站房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检定、站房维护及清洁卫生等工作,承担相应费用。运维服务期间须接受采购人运维监督与考核,确保每台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定期或临时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等材料;运维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

表1辽宁省大气综合观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台(套)

仪器型号

生产厂家

1

微波辐射计

1

QFW-6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

2

黑碳仪

1

AE-33

Magee公司

3

浊度仪

1

Aurora3000

ECOTECH公司

4

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1

RT-4

Sunset Lab公司

5

紫外辐射计

1

UVS-AB-T

维萨拉公司

6

在线离子色谱

1

URG-9000D-ICS-1100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7

PM1监测仪

1

5030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8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1

BTPM-AM1

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

9

3D可视型激光雷达

1

EV-Lidar-CAM

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

10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1

SPAMS-0515

广州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1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1

SPIMS-1000

广州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表1中序号1-8的仪器设备使用方式为固定式,一直放置于综合观测站内,序号9-11的仪器设备使用方式为固定式和车载移动2种。车载移动使用期间,因物理碰撞导致的仪器损坏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因正常使用导致的仪器损坏由供方负责维修。车载使用期间,仪器的耗材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和更换,仪器的维护操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服务期间运维人员的差旅费由供应商承担。

2、运行维护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2.1 运维人员要求:至少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点的运维管理,其中1名为驻站房内运维的专职人员,驻站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仪器维护经验,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承担该人员的交通、用餐、差旅、办公用品等费用。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运维人员基本情况并向采购人报备,参照表2填写。

★2.2 数据分析人员要求:至少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其中1名为驻站房内进行数据分析,驻站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数据分析经验,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承担该人员的交通、用餐、差旅、办公用品等费用。成交后1个月内提供数据分析人员基本情况并向采购人报备,参照表2填写。

表2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专业特长

参与的业绩情况

2.3 供应商须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耗材、备件,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标准物质(标气、标液)等,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正常运维所需的质控设备、耗材和备件,供应商需提供详细清单并向采购人报备。

3、运行维护总体要求

★3.1 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每日(含节假日)完成站内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供应商应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

3.3 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4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整洁,保证空调、排风扇、UPS、蓄电池组等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保证室内温度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湿度在80%以下。

3.5负责综合观测站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配件、备件等的购置和更换,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主要备品备件见表3),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按照规定的设备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均定期及时更换耗材配件;对滤膜、过滤器、纸带等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表3 仪器设备常用耗材及易损件列表

序号

仪器名称

耗材及易损件

更换频率

备注

1

微波辐射计

元器件(电感、电熔等)

故障后更换

传感器

故障后更换

编码器

故障后更换

2

黑碳仪

过滤器

每周更换一次

过滤带

每季度更换一次

5V 0.4A保险

故障后更换

12V 3.15A保险

故障后更换

24V 0.1A保险

故障后更换

3

浊度仪

一次性过滤器

每周更换一个

高效过滤器

每半月更换一个

R134标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10升/瓶

光筒O圈

故障后更换

4

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石英滤膜

每周更换一次

氦气、甲烷氦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9%

氦-氧混合气

每季度更换一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9%

加热电阻丝

故障后更换

5

紫外辐射计

干燥剂

每半月更换

元器件(电感、电熔等)

故障后更换

紫外传感器

故障后更换

6

在线离子色谱

MSA试剂盒

每年2.5盒

阳离子捕获柱

故障后更换

KOH试剂盒

每年1.5盒

阴离子捕获柱

故障后更换

阴离子抑制器

故障后更换

阳离子抑制器

故障后更换

阴离子保护柱

故障后更换

阴离子分析柱

故障后更换

阳离子保护柱

故障后更换

阳离子分析柱

故障后更换

在线过滤头

每周更换1个

URG蒸汽发生器

故障后更换

溶蚀器膜

每年需5片

氮气

每月更换1瓶

体积40升,纯度99.999%

7

3D可视型激光雷达

激光发生器

故障后更换

光电倍增管

故障后更换

8

PM1监测仪

纸带

每季度更换一次

O型圈

故障后更换

9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滤膜

每天一张

O型圈

故障后更换

泵膜

故障后更换

10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电离激光灯管

每年更换一个

电离激光滤芯

故障后更换

532测径激光

每年更换一个

266nm 激光器

每年更换一个

四倍频全反射镜

故障后更换

电离激光聚焦透镜

故障后更换

石英平面窗口

故障后更换

闪光灯

故障后更换

时序卡

故障后更换

小孔片

每年需20片

DFU 过滤器

每年需5个

1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渗透膜

故障后更换

VOC标气

每年需1瓶

林德或光谱57种VOC标气

紫外灯

故障后更换

★3.6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中所涉及的耗材和备件(参照但不限于表3内所列备品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

3.8 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各类仪器操作维护说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9 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4、运行维护工作制度要求

4.1运维人员必须每个工作日进站房巡检至少1次,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项目、维护周期、维护规范进行细致工作。

4.2运维人员负责每天进行1次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如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解决。

4.3按仪器运行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记录校准开始及结束时间,数据审核时删除校准期间数据,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4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采购人的台账检查,建立运维应急预案,对运营期间出现的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4.5运维人员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报告,陈述站点仪器监测的运行情况。

4.6应备有常用耗材与配件及必要的交通工具,以保障维修及时。

4.7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指导、考核,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

5、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

5.1微波辐射计

(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季度:过滤网监检查清洁或更换。

(3)半年:液氮校准。

(4)每年:设备清洁维护,天线罩维护更换,温湿度传感器维护,液氮校准,电压检查校准。

5.2 黑碳仪

(1)每周:

a. 直观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时钟是否正常。

b. 检查并记录采样流量。

(2)两周:

a. 清洗PM2.5旋风式粒径切割器。

b. 检查滤带,用完及时更换,每更换两次新滤带,更换1次旁路过滤器。

c.检查使用过的滤带上的点,查看采样点边缘是否清晰。

d. 检查磁盘,存满及时更换。

(3)每月:做1次外部流量检查,若流量误差大于10%,校准流量。

(4)季度:更换颗粒物过滤器。

(5)半年:清洁光学分析室。

5.3浊度仪

(1)每日:检查仪器面板数据是否正常,时间显示是否正常。

(2)两周:清洗切割头。

(3)每月:

a. 零点和跨度校准。

b.流量检查。

(4)半年:

a. 更换95%1次性过滤器(用于零气泵)。

b. 更换99.5%1次性过滤器(用于零气/标气)。

c.清洁光学分析室。

(5)每年:

a. 更换标气。

b. 按需更换易耗件(灯源O型圈、光电倍增管 V型环、采样泵、参考快门、快门螺线管)。

5.4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1)每日:

a. 查看样品和内标谱图。

b. 前炉和后炉炉温。

c.载气和标气流量。

(2)每周:

a. 观察所用气瓶压力,并及时更换气瓶。

b. 查看仪器空白,确认系统是否有气体泄漏。

c.查看仪器采样流量,并确保其为8.0L/min左右(控制±5%内)。

d. 检查雨漏中是否有积水。

e. 更换采样膜,烧空白。

f. 流量传感器的自动校准。

(3)两周:清洁切割头。

(4)每月:

a. 配置标准蔗糖溶液,进行标定。

b. 清洗衬管内壁。

c.外部流量检查或校准。

(5)半年:

a. 更换氦气。

b. 更换氧气/氦气。

c.更换甲烷/氦气。

(6)每年:

a. 更换有机溶蚀器内的碳膜。

b. 清理仪器后端采样入口。

c.维护或更换石英衬管(必要时每6-8个月更换)。

d. 维护或更换加热电炉丝。

e. 维护或更换热电偶。

f. 载气电磁阀。

g. 维护或更换激光接收线。

h. 维护或更换仪器内连接软管。

5.5紫外辐射计

(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

(2)每月:辐射表清洁维护。

(3)每半年:校准一次。

5.6在线离子色谱仪

(1)每日:

a. 检查离子色谱压力是否稳定,且处于正常水平。

b. 检查抑制器电流是否正常设置。

c.确认离子色谱基线平稳,谱图正常。

d. 确认抑制器输出接口有气泡间隔液体均匀流出。

e. 检查离子色谱组件是否有泄漏发生,修复泄漏的组件。

f. 检查去离子水/双氧水/阴阳离子淋洗液是否充足。

g. 检查废液瓶是否装满,并及时清空。

h. 确认液体充满注射器。

i. 确认冷凝水能及时被蠕动泵抽走。

j. URG内部的样品注射泵、注水泵、蠕动泵均处于匀速转动的状态。

(2)每周:

a. 检查溶剂管线是否有弯折或变色,捋顺弯折的管线,更换损坏或变色的管线。

b. 更换在线过滤头。

c.添加去离子水,添加阴离子淋洗液,添加阳离子淋洗液。

d. 拆卸切割头进行清理维护,保持气流畅通。

(3)两周:

a. 添加双氧水。

b. 清空废液瓶。

(4)每月:

a. 校准离子色谱。

b. 更换溶蚀器膜。

c.外部流量检查或校准。

(5)两月:

a. 更换蠕动泵的胶管。

b. 更换连接蠕动泵管。

c.更换蒸汽发生器到在线Particle过滤头的Teflon透明胶管。

d. 更换弯折或变色的管线。

e.更换损坏的接头。

(6)半年:

a. 更换淋洗液瓶中的过滤头。

b. 校准电导池。

c.校准真空泵组件。

d. 更换泵密封圈。

e.维护系统的多个六通阀阀芯,用超纯水超声清洗,根据情况使用通针处理。

(7)每年:

a. 更换色谱柱和抑制器。

b. 维护进样阀。

c.清洗或更换单向阀及阀芯。

d. 更换系统的多个六通阀阀芯。

e.更换真空采样泵。

f.更换一套5ml注射器。

5.7 PM1监测仪

(1)每日: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

b. 检查纸带或滤膜是否有破损或边缘不光滑的情况。

c.查看仪器上历史报警信息,与工控机历史数据进行对应,去除无效数据。

(3)两周:

a. 精度检查。

b. 清洗更换切割头。

(4)每月:

流量检查及标准膜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

(5)每半年:

a.温度、湿度与压力传感器校准。

b.质量校准。

c. 清理平台、采样管路、空气入口内的质量变送器等主要配件。

d.更换泵维修套件、O型圈。

5.83D可视型激光雷达

(1)每日: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

a. 仪器状态检查。

b. 检查消光系数的范围区间,消偏比的范围区间以及观测期间数据的连续性。

(3)每月:对观测窗做简单的清洁。

(4)季度:对激光器泵浦模块进行检查。

(5)每半年:

a. 激光器脉冲能量检查与校准。

b. 激光器泵浦源检查。

c. 光路稳定性检查。

(6)每年:对激光器及探测器进行检查,当激光器电脉宽为大于280μs时需更换激光器,探测器B通道比A通道的比值为两通道增益比,增益比应在0.7到1.5之间且在1上下浮动,达不到该要求需更换探测器。

5.9单颗粒物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1)每日:查看仪器状态

a.低真空轨3读数小于2.10 Torr需要清洗小孔片(无水乙醇清洗或超声波清洗),清洗后真空读数应在2.35±0.2范围内;

b.调整闪光灯间隔时间(150ms-250ms),确保电离激光能量(0.5±0.05);

c.激光器冷却水位是否正常;

d.硅胶干燥管硅胶变色超过50%需要更换,烘干;

(2)每月:

a.更换激光器冷却水(须使用超纯水700ml左右、室温低于5℃需添加400ml乙二醇);

b.清洗进样切割头(氮气或空气吹扫、无水乙醇擦拭);

(3)每季度:前级泵耗材更换(按需);

(4)每年:

a.激光器闪光灯更换(使用时长约12000小时,按需更换);

b.易损部件更换:分子泵、前级泵、真空规、管路卡箍等;

c.采用PSL小球及气溶胶器进行粒径校正(7点)。

6、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

6.1 量值溯源

按照国家和采购人要求做好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数据质量控制,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校准)及各种质控检查和量值溯源工作。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需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6.2 记录和档案管理

应建立综合观测运行维护档案,将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种,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表格的具体设计方案。

每日数据检查表、站房巡检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准检查记录、耗材使用记录、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7、维修要求

7.1 供应商须负责站内各组成部分非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引起的采样、检测、数据传输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负责站内仪器设备常规耗品、耗材、易损件的更换。

7.2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监测仪器主要分析单元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比对实验和校准检查使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运行过程中的仪器故障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厂维修或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正式接管后,UPS、蓄电池组、空调等辅助设施均交由供应商管理,若需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7.3 供应商需在成交后做好技术、备件储备,若出现设备故障,不应因技术或备件缺失而耽误维修进程。

★7.4 维修时间要求:一般故障48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120小时内解决(进口设备若需返回国外厂家维修的除外)。

8、技术服务要求

提供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在线源解析软件升级服务,更新本地源谱,源谱种类至少包括扬尘源、机动车源、工业源。
9、数据分析、报告编写服务要求

9.1 报告分为运维情况统计和监测数据分析2种类型的报告;运维情况统计报告分为月报、半年报和年报3种;数据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年报、污染过程及重大活动保障分析等类型,还包括3D激光雷达走航观测过程的分析报告。

9.2 运维情况统计报告主要包括仪器运行情况、数据获取情况、故障处置、合同内容完成情况等;数据分析报告主要包括通过监测数据描述污染现状、大气污染特征分析、污染过程分析、污染成因分析等,污染过程分析报告还包括历史污染过程对比。

9.3 报告时效性。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月报;运维结束后15日内提交年报;污染过程应在2小时内响应,污染过程结束后2-4小时内提交报告;重大活动保障应在每日8点前提供前一日保障分析报告,保障结束后10日提供完整保障分析报告。

★10、考核要求

10.1考核办法

运维期内采购人组织进行2次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单设备监测数据捕获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半年度运维费的主要依据。

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仪器设备实际监测的小时值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停电,但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仪器设备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小时值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采购人依照现场检查情况和远程查看仪器运行情况判断数据质量是否合格,若单台设备可同时监测多指标的,有1个指标无效则该小时数据无效。

10.2 数据有效性规定

所有设备的数据质控合格率在考核期内应达到以下运维考核目标(详见表4)。

表4运行考核目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据质控合格率

其他要求

1

微波辐射计

90%

站内停电、设备车载流动监测及不可抗力导致停运期间的小时值,在计算该设备数据捕获率和数据质控合格率时,在应获得小时值数据总量统计时予以扣除。

2

黑碳监测仪

90%

3

浊度仪

90%

4

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

80%

5

紫外辐射计

90%

6

在线离子色谱仪

80%

7

PM1监测仪

90%

8

基准法颗粒物采样称重一体机

90%

9

3D可视型激光雷达

90%

10

单颗粒气溶胶飞行质谱仪

80%

11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

80%

10.3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每台仪器设备不论是否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均参与量化打分,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数据捕获率(30分)

按所有仪器数据捕获率的算数平均值计算:高于95%(含)的,得30分;80%(含)-95%的,得分为30×数据捕获率;低于80%的,得0分。

(2)数据质控合格率 (40分)

按所有仪器数据质控合格率的算数平均值计算:高于95%(含)的,得40分;80%(含)-95%的,得分为40×数据质控合格率;低于80%的,得0分。

(3)运行维护部分(30分)

运行维护部分包括质控完成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三个部分,每个部分10分,共计30分。质控完成情况,要求实际完成次数达到每台设备质控要求,其中实际完成次数以现场记录表中有记载的、并经采购人检查人员核实的真实记录次数为准,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2分。现场检查情况,根据采购人每次进行现场抽查结果计算,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1分;异常情况处理,要求运维人员对于6:00-18:00异常情况,需在发生后2小时内发现并制定解决方案,若超过2小时未做出响应视为异常情况未响应,由采购人远程查看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异常未响应情况进行记录,每发现一次扣3分。

(4)其它扣分项

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重点考核的内容包括运维保障能力、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质量时效等完成情况),每项扣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单台仪器设备数据质控合格率未达到“数据有效性规定”的扣5分,累计计入总分。

(5)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数据捕获率×30分+数据质控合格率×40分+运行维护情况得分(满分30分)-其它扣分项。

10.4 运维费核算方法

运维期内的考核得分作为当次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考核总分在95(含)分以上,支付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80(含)-95分的,实际支付的运维费= (实际考核总分/100)×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当期运维费。

11、供应商技术条件要求

11.1 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

11.2 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价格测算

12.1 运维价格由供应商按上述主要工作和维护要求,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仪器维修维护(滤膜、滤纸、标气等耗材及维修)、站房及附属设施维护、质控成本(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费用等)、税金和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上述任何费用。

12.2 签订运维合同后仪器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含仪器厂家收取费用及包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项目结束后如有仪器设备因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损坏,需在支付合同金额时扣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梁老师 024-62780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21
邮箱地址: 595664875@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2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文博
电话: 024-234921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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