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教育体育局游泳馆系统工程设备泳池工程招标公告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游泳馆系统工程设备泳池工程招标公告


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高台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高台县全民健身中心泳池恒温水处理系统(预留太阳能接口)、泳池臭氧消毒系统、恒温除湿系统建设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且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具备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TZFCG*******
二、采购人: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三、委托代理人:甘肃省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游泳馆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泳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程完工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
六、交货地点:高台县全民健身中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游泳池专业设计、安装施工资质;
5. 进口设备提供相关进口资料,合资或者国产设备必须通过国家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且完工工程已稳定运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在甘肃设有注册的专门的设备售后检修、维护部门(须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投标单位须向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游泳池专业设计、安装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文件及业绩、售后检修、维护部门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从2013年4月3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高台县财政局208室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十、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4月23日9:00(北京时间)前密封递交到高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并须同时交纳伍万元(¥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十一、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4月23日9:10(北京时间)在高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开标。
联 系 人:陈明霞 电 话:(0936)*******
刘 旭 电 话:130*****719
单 位: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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