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监测执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相关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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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提高惠山区生态环境的科学防治、精准防治水平,提升本地执法部门执法监察能力,现需购置手持式VOC检测仪、水文监测分析仪,须具备的功能要求如下:

1、手持式VOC检测仪:(1)最小分辨率:1ppb;(2)量程:1ppb-20,000ppm;(3)精度:±5%读数或±1数值;(4)预设内置:450 种气体。

2、水文监测分析仪:(1)500KHz三波束声学换能器(含两个水平波束,一个垂直水位波束),内置压力传器、温度传感器、倾斜计、4G内存卡断电时数据不丢失。 (2)深度测量范围:0.2米至18米,垂直波束精度:(水深<6m):±0.6cm;压力传感器范围:30m,压力传感器精度:0.25% FS。(3)水平波束指向角角:不大于1.5°,适应最大的河流宽深比,旁瓣抑制>60dB。

进口手持式VOC检测仪优点:量程大、气体库种类数量多、稳定性好、灵敏度高,国产设备不能满足。

进口水文监测分析仪优点:测量范围广、数据处理智能化、稳定性好、抗干扰能力强,在国内水文监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国产设备不能满足。

二、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会议讨论,专家组对需采购的以上设备形成统一意见:

1、手持式VOC检测仪:进口产品量程大、气体库种类数量多、稳定性好、灵敏度高,国内无同类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水文监测分析仪:进口产品测量范围广、数据处理智能化、稳定性好、抗干扰能力强,更能达到监测分析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三、论证专家、律师: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顾中华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2

过 伟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3

沈 斐

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4

邵建辉

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监测站

高级工程师

5

靳莹怡

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单位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浦晓辉

联系电话:****-********-****4

财政部门联系人:朱利清

联系电话:0510-********,传真:0510-********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03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执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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