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迎宾大道北延线至青山机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安置点段)房屋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迎宾大道北延线至青山机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安置点段)房屋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迎宾大道北延线至青山机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安置点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西昌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9日17: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 ||
预算金额 | ¥85.0575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42 | ||
采购单位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昌市安宁镇桃园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女士 153*****042 |
项目概况
迎宾大道北延线至青山机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安置点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Z-001
项目名称:迎宾大道北延线至青山机场建设项目(旧城改造安置点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成交人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房屋拆除
1.1成交人对本项目所有房屋进行拆除,拆除范围及面积详见工程量清单。
1.2所有房屋的拆除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不可随意拆除任何一一栋房屋,如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拆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1.3拆除方式: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由成交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实施) ;
1.4成交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拆除,施工安全第一,并随时接受采购单位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项目经理不能随意离开现场,并派安全员时刻巡视,做到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消除事故隐思。出于成交人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贵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成交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进行处理,脱离险区,并由成交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1.6成交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或最新的相关标准执行。
2、建渣清运(清运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进入本项目服务区域的所有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全密闭运输,避免建渣散落。
2.2投标人或清运方应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对进出场道路、工作面现场环境的认识,合理组合搭配大小车辆,所有清运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本项目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碾压农作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3所有清运方工作人员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车辆。
2.4为保证项目现场良好的空气质量,供应商须做好淋水降尘、建渣清扫等举措。保持项目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2.5若因清运方工作人员驾驶过程中造成本项目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清运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6场地内的废旧衣物、家俱、生活垃圾等不准填埋,成交人须按照生活垃圾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3、运输要求
3.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或者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如因交通违法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
3.2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3.3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办证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3.4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整洁,不得带泥行驶;
3.5密闭运输,不得冒载或者沿途泄漏、遗撒;
3.6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核定的消纳场地。
4、建渣处置场要求
成交人按相关规定将建渣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地并进行处置,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承诺提供弃渣场地资料和当地城管部门同意消纳的意见,经采购人确认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办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方可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本项目的清运(处置)工作整体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8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昌市安宁镇桃园路5号
联系方式:代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正义南路18号2楼
联系方式:韩女士 15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15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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