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民政局2013年救灾粮、低保粮(籼米)招标公告
宾川县民政局2013年救灾粮、低保粮(籼米)招标公告
宾川县民政局2013年救灾粮、低保粮(籼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川县民政局委托,对宾川县民政局2013年救灾粮、低保粮(籼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宾川县民政局2013年救灾粮、低保粮(籼米)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一标:救灾粮 (籼米)300吨;
二标:低保粮(籼米)400吨。
3、供货期: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以资料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有两年以上相关粮食生产经营经验,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其它证书;
5、质量证书(以近一年的产品检验报告为准);
6、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
7、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申请人需出具近三个月内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书。
9、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购买
1、购买时间及地点:请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宾川县金牛镇侨乡路206号)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5月 3日上午9:00时
2、递交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侨乡路206号)。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宾川县金牛镇侨乡路206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川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银宇 联系电话:****-*******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桑园路2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胤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金牛镇金叶路99号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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