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炼公司一炼钢主厂房部分侧瓦维修更换等零星工程采购公告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炼公司一炼钢主厂房部分侧瓦维修更换等零星工程采购公告
一、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炼公司一炼钢主厂房部分侧瓦维修更换等零星工程项目,现邀请各供应商就下述工程项目进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精炼公司一炼钢主厂房部分侧瓦维修更换等零星工程
三、文件编号:XCGC2021-013
四、报价要求
1、甲方要求工期45天;报价单位亦可根据自身实力确定最短施工工期 施工人数 项目联系人:马万军 156*****515
2、甲方要求付款方式为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9%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结算总额的97%工程款,留3%质保金(无利息计付)待一年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付清 ,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于2021年 3 月 15 日17点前把报价送至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密封标准详见附件。
4、如不能及时送到的,需提前与招标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理梅 联系方式:****-******* ,邮箱:bbwxclzbb1@163.com)。
5、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安全环保类合同需在确定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双签,固定投资类及零星技改类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双签。
7、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8、以上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9、计量、计价按工程类别,以广西现行计量规范及定额为准,报价需要提供相应编制说明及报价明细表(含电子版)
10、潜在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从项目负责人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项目的采购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具体要求及报价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未通过甲方的供应商资质审查者报价无效,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单位先到甲方递交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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