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管理处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照明管理处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2013]01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预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04-03 12:30 到 2013-04-09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为四川省外企业的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36号邮 编:610072联系人:李一非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邮 编:610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袁 月、严吉蓉联系电话:028-****************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拟对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见附件。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备注: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

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示各潜在供应商: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拟对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见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附件:二环路夜景照明集中供电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告1.1采购内容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并承担自各电源点变压器至线路终端分支箱的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服务。为二环路沿线建筑物夜景照明工程提供公共电源。以上服务包括以上范围的主(辅)材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为四川省外企业的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1.3服务内容及要求1.3.1服务内容1.3.1.1总体要求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并承担自各电源点变压器至线路终端分支箱的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服务。为二环路沿线建筑物夜景照明工程提供公共电源。以上服务包括以上范围的主(辅)材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1.3.1.2服务内容清单序号服务内容规格型号/主要技术要求估算数量单位1户外配电箱(含智能控制装置)供货及安装、调试符合设计图和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38台2户外分支箱供货及安装、调试符合设计图和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139台3电力电缆供货及穿管敷设YJV0.6/1KV 5*1626194米4YJV0.6/1KV 4*25+1*167488米5YJV0.6/1KV 4*35+1*169008米6YJV0.6/1KV 4*50+1*251142米7YJV0.6/1KV 4*70+1*35915米8YJV0.6/1KV 4*95+1*50187米9波纹管供货及敷设φ1002110米10户外配电箱、分支箱接地网组供货及制作安装符合设计图和国家标准要求177组说明: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施工作业数量乘以供应商的服务单价报价进行结算。1.3.2服务要求1.3.2.1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配置要求★1、电工10名(含)以上、驾驶员3名(含)以上、现场管理人员2名(现场管理人员可以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兼任)及以上。(说明:电工应具有电工作业证,驾驶员应具有C1或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城市照明或电气或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谈判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拟派普通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电气工程师,并配备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说明: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4、设备配置:机动车3辆(含)以上。1.3.2.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组织健全,人员、机具、设备准备充分,材料备货、工期计划紧凑合理。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完工。电力电缆、配电箱、分支箱产品生产企业实力强质量优、供货迅速,具有类似产品供货经验。施工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合理,质量监督机制有效。安全应急预案准备充分、可操作性强。1.3.2.3技术参数及要求一、低压户外配电箱、低压户外分支箱技术要求1、使用环境条件序号环境条件项目环境条件参数1安装地点户外2海拔高度m≤10003空气温度℃年最高40年最低-5年平均不高于25月平均最高(最热月)35日平均不高于35最大日温差≤254空气相对湿度≥95%时的最高温度℃285凝露有6结冰和结霜条件有7地震烈度6度8爬电比距(mm/kV)户外≥209太阳辐射最大强度w/m270010有害生物(霉菌、鼠类、蚁类)有2、强电部分(1)额定电压:380V(2)额定频率:50Hz(3)额定电流:10A~630A(4)箱内配置:浪涌保护装置:最大放电电流100kA(10/350us波形) 进线刀熔开关:10A~630A 电流互感器:****/5A(供电部门配装) 出线断路器:详图 接触器:详图 低压户外配电箱进、出线方式:电缆下进下出,落地安装。 低压户外分支箱进、出线方式:电缆下进下出,落地安装。(5)温升:环境温度在20℃时,温升不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6)主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0kA、17kA,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7)主母线额定额定热稳定电流:10kA,并提供相关试验报告。(8)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为额定热稳定电流的2.5倍。(9)低压户外配电箱、分支箱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的外绝缘爬电比距(低压电器组件外绝缘的爬电距离与最高电压之比)按加强绝缘要求均应不小于20 mm。(10)低压户外配电箱、分支箱的结构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便于运行、维护、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11)低压户外配电箱、分支箱中各组件、导体的连接处及相体内温度应考虑在夏季高温期间是否会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使用温度。并详细描述采取的措施。(12)对组(部)件的要求:1)同型产品内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组件应能互换。2)装于箱内的各组件,应符合它们各自的技术标准。(13)防护等级和内部故障:1)单纯以空气作绝缘介质时,柜内各相导体的相间与对地净距符合下表的要求:额定电压(kV)0.51导体至接地间净距(cm)22不同相的导体间净距(cm)103导体至无孔遮栏间净距(cm)104导体至网孔遮栏间净距(cm)105导体至遮栏间净距(cm)2502)为防止人员触及带电部分及运动部分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并提供相关型试试验报告。3)对于内部故障,满足下列要求:低压户外配电箱、分支箱内应考虑当故障时、箱体能承受因故障产生的压力对操作维护、及路过箱旁的人员的人生安全。2.三遥终端技术要求(低压户外配电箱配装)★(1)为了便于日常维护、减少系统复杂度,本次采购的路灯远程智能监控终端,不再另行在监控中心增设无线天线、无线通信设备。要求完全接入成都市城市照明监控中心现有监控系统。实现成都市城市照明所有监控功能。★(2)成交供应商必须签署技术保密协议,才能获得成都市城市照明监控系统通信协议。终端必须完全实现协议规定的功能。并调试通过,接入成都市城市照明监控系统。(3)技术标准化和规范1)产品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如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2)产品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3)卖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最新而成熟的系统软硬件等技术和产品。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性、可移植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相应标准,系统的扩容应平滑、稳定,完全兼容成都市城市照明监控软件。(4)智能监控终端总体要求:1)采用双MCU结构、模块化设计,I/O量模块、模拟量模块、通讯模块相互独立,由一个8位MCU专门负责路灯监控,一个16位MCU专门负责和监控中心的通信。适用于各种组合,增强可靠性,便于进行更换、维护。2)采用软、硬件相结合的看门狗方式保障终端具有自恢复功能。模拟量采样采用滑动滤波算法。开关量输入采用多次取样,去除干扰脉冲。开关量输出采用重复置位的方法增强可靠性。3)支持成都市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和监控分中心的自动路由功能。4)终端采用主动报警方式。即当终端有报警产生时主动上报到监控中心,要求误报率低于1‰。5)供电电源、输入、输出端具有浪涌保护,其保护至少采用两级以上。6)路灯智能监控终端平均无故障时间要求大于60,000小时。7)终端采用双箱体结构。外箱尺寸:长×宽×高 420×360×210毫米。固定孔径为:4×10毫米,固定孔位置尺寸:长×宽 375×308毫米。电流、电压传感器统一安装在箱体背面。内箱上有指示灯指示运行状态,方便操作人员检修。8)终端防护等级 IP54。9)终端(包括无线数传电台)必须在通电情况下,通过-10℃的4小时低温和+70℃的72小时高温测试,以保证终端能在室外恶劣环境下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10)终端电源:AC 180V~260V,采用两级开关电源变换保证终端可靠供电。有电源工作指示灯指示电源工作状态。功率消耗≤100W(当无线数传电台全负荷工作时)。(5)智能监控终端功能:1)程序自恢复。2)采集并向远方发送采集量。3)接受执行自动报警设置。4)按预先设定参数单端运行。5)接收并执行遥控命令及返校。6)与两个以上主站通信。7)接收并执行遥调命令8)接收并执行校时命令9)门开报警10)自诊断(通过日志记录诊断故障)。11)同步监控中心和终端时间。12)能分别控制每一路输出开关量的导通、断开。每一路输出开关量能定义存储至少24个时间段,在每一个时间段能随意定义导通、断开。13)采用日落日出时间计算公式,计算出每天黄昏、晨影修正后的日落、日出时间。同时需要说明日落日出公式的计算原理或提供相应的公式。计算的日落日出时间值必须和国家天文台日落日出的时间值误差在1分钟之内。14)能设置相关的电压、电流参数值,开关量参数值,各类报警参数值。15)支持32种自定义开关量报警类型。充分满足用户的特殊检测报警需求。报警触发时,终端能主动向监控中心报警,告知报警内容。当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息后,自动终止报警,防止无线信道的干扰和堵塞。16)采集相关的电压、电流值,开关量值,设置参数值和各类报警门限值。17)在没有收到监控中心的开关灯指令时,能自动采用当天的日落日出时间,自动进行开关路灯的运行工作。18)能自动抄送外接电表电量;终端温度。19)能提供至少存储一千条日志记录的非易失性存储空间,记录终端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便于事后查找故障原因。 终端需提供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签订合同时提供),其报告至少应包括终端功能部分1至9项内容。(6)无线通信部分(无线数传电台通讯方式和无线GPRS调制解调器方式),分别应满足如下要求:1)无线GPRS调制解调器方式:无线GPRS调制解调器主要技术指标:主要特性双频 900/ 1800 MHzGPRS multi-slot class 10/8GPRS mobile station class B满足GSM 2/2+标准– Class 4 (2 W @900 MHz)– Class 1 (1 W @ 1800MHz)通过AT命令控制(GSM 07.07 ,07.05 and SIMCOM增强AT命令集)SIM应用工具包供应电压范围: 3.2 ~ 4.8V低功耗:1.5mA(睡眠模式)操作温度范围:-40°C ~ +85°C数据传输GPRS class 10:最大85.6 kbps (下行速率)支持PBCCHCoding schemes CS 1, 2, 3, 4CSD达14.4 kbpsUSSD非透传PPP-stack短信点对点MO and MT短信广播文本和PDU模式软件特性0710 MUX协议嵌入型TCP/UDP协议FTP/HTTP增强版软件特性FOTAMMSEmbedded AT语音Tricodec–半速率(HR)– 全速率(FR)– 增强型全速率(EFR)支持回声抑制算法AMR– 半速率(HR)– 全速率(FR)接口支持SIM卡3V / 1.8V接口模拟音频接口支持RTCSPI接口串行接口天线焊盘I2CGPIOPWMADC兼容性AT cellular command interface(7)控制器部分应满足如下要求:1)为了保证路灯智能监控终端能一年四季每天24小时,在室外温湿度变化大、供电电压变化大、汽车尾气、灰尘、震动大等恶劣环境下长期稳定可靠连续不间断运行。要求路灯智能监控终端的控制器在设计、元器件品质、终端生产工艺等方面,都要达到工业级室外监控设备标准。控制器所有输入、输出接口均需采用光电隔离。所有元器件均应该能在-10℃~+70℃温度内正常工作。2)控制器时钟每日误差不得大于3秒。终端的时钟同监控中心的时钟之间的误差不得大于5秒。3)输入、输出、通信接口:开关量输出:8路开关量输出,提供220V直接驱动。有8路开关量输出指示灯指示输出状态。可不需要中间继电器。开关量输入:16路开关量输入,提供220V直接接入。有16路开关量输入指示灯指示输出状态。可不需中间继电器。开关量差错率:低于10-7模拟量输入3相总电压、总电流输入测量精度不低于0.5级。16路模拟量输入,模拟量精度优于1.5%。电压提供220V直接接入,电流通过0-5A电流互感器提供接入。RS-232标准端口:1个,有收发指示灯指示收发状态。RS-485标准端口:1个(要求光电隔离),有收发指示灯指示收发状态。3、结构(1)外壳:户外配电箱、分支箱的外壳采用≥2.0mm优质不锈钢板加工而成,要求设计合理,外形美观,操作、检修、维护方便。除通风、排气口外不得用网状纺织物、不耐火或类似材料制造,并具有足够的强度。1)门:户外配电箱、分支箱的门采用铰链方式,方便开启,开启角度大于900,门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在户外下雨时,雨水不会进入箱内,以保证箱内电器元件的正常运行。配装符合成都路灯专用编码的磁性防盗锁。2)底板: 箱体底部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及防潮措施,并能方便电缆安装时的进出。(2)接地1)户外配电箱、分支箱内应设有专用的接地导体,该接地导体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的连接端子,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2)专用接地导体所承受的动、热稳定电流,应为铭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86.6%。3)低压户外配电箱、分支箱的金属骨架及其安装于柜内的高压电器的金属支架均应有符合技术条件的接地,并且与专门的接地体连接牢固。(3)箱内元件的技术要求箱内元器件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元器件的生产厂必须是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A、断路器1)箱内断路器采用施耐德产品,型号及参数详图。2)配电箱内的断路器必须安装在牢固的支架上,支架不得因操作力的影响而变形;断路器的操作不得影响柜上的仪表、监控、保护装置等的正常工作。3)断路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进行检修、检查、预防性试验和巡视。B、刀熔开关箱内刀熔开关选用优质产品。C、接触器箱内接触器选用低压真空接触器,型号及参数详图。D、浪涌保护装置冲击电流(10/350US)25kA,最大放电电流100kA。E、二次回路配电箱内连接线不少于1.5平方毫米,布线整齐,美观,标示清楚。(4)外壳颜色外壳采用不锈钢本身颜色,但要光洁,无划痕,同一批产品要一致。4、配件(1)安装用的固定电缆支架(2)铭牌:其内容应符合IEC标准。(3)每台开关柜应设有专门的接地装置。(4)除应提供上述附件外,还应有保证设备运行及检修所需的其他附件。5、资料要求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与资料应包括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三项、具体内容在下列各条中说明。为了加快工程设计和建设进度,在合同生效卖方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了合同设备的图纸、资料后,必要时召开设计联络会主要讨论并确定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包括设备的结构、安装设计配合资料、运输和运行要求等。(1) 图纸:卖方须在合同生效后1天内,提供图纸及说明材料审定认可。1)组装图:应表示配电箱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型尺寸、总重量、其它附件及基础图纸。2)电气原理图:应包括配电箱的内部电气接线。3)额定铭牌图:应包括主要参数、合同编号等。(2)说明书:每台配电箱应附有两份说明书。1)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2)例行试验数据。3)配电箱对基础及土建施工的技术要求。4)所有外购元件型号及厂家。(3)试验报告:1)国家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2)例行试验报告。3)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 附图1配电箱主接线图 附图2配电箱二次原理图(强电部分) 附图3配电箱外形尺寸示意图附图4分支箱外形尺寸示意图 附图5分支箱主接线图二、 电缆技术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产品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规定;2.★供应商所提供的电缆应具有CCC认证证书(谈判时提供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应提供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本厂相同型号规格产品近期质检报告,其检验依据应符合GB12706标准的要求(签订合同时提供);4.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套层折裂等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5.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GB4005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有保护罩,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300mm;6.成盘电缆的电缆盘外侧成圈的附件标签至少应标明: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名和商标、长度(m)、毛重(kg)、制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旋转方向; 三、 接地网组要求1.接地极要求热镀锌处理,应垂直打入大地,其顶部距离地面应不小于700mm;2.接地干线应做热镀锌处理,与接地极采用焊接方式连通,焊接工艺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焊接点应采用防锈措施。3.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制安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4商务要求1.4.1★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应含主(辅)材购置费、人工劳务费、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机械、水电、质检、试验及检测、测量、缺陷修复、调遣费、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管理、安全及保险、利润以及各种规费、税费等的所有费用,以及已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并负责按用户指定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1.4.2材料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1.包装: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缺漏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并免费提供产品清洁服务。3.各种货物需提供装箱清单,按清单验收货物。货物在现场的保管及安装完成后的成品保护由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4.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责任险。1.4.2.1材料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伤,外观清洁,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的要求。2.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未能达到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罚。3.供应商应对所本项目中涉及到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4.供应商应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有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用户电话后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质保期内定期派服务人员到现场维护和巡检;质保期后如果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5.供应商提供的各类产品的质保期满足本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质量缺陷责任期、产品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1.4.2.2材料技术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的技术文件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验收报告等。1.4.2.3安装调试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安装调试,负责指定现场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供应商负责在本项目安装调试施工期间,按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进行打围作业,不得发生破坏环境、影响交通、损坏市政设施、破坏绿化等行为。安装所需工具物料由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货物的拆箱、安装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用户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安装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用户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1.4.3★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品或者50万元以下的质量安全事故,采购人除责令其停工返修(整改)外,并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次的罚款;出现50万元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收回全部剩余服务内容,并限期成交供应商在3天内退场,由采购人另行安排服务供应商,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事件给采购人声誉造成重大影响,每发生一次处罚成交供应商10000元以上罚款。3、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及政府部门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给采购人造成通报或曝光影响的,成交供应商除迅速整改外,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和施工的质量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2%。6、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合同进行分包及转包,否则视成交供应商为违约,将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7、现场施工作业期间,成交供应商现场负责人应时刻派驻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否则,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8、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中途退场),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9、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对采购人进行处罚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另外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10、若成交供应商提供或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因无知识产权或未取得产权拥有人的授权而造成的法律或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的全部履约保证金。1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天,处以20000元/天的罚款。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1.4.4施工期限★1、确保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日历天)内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进行施工,至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全部完工。2、实际工期及进度要求按照采购人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并保证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1.4.5服务质量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国家及各部委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本项目必须全部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并满足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采购人的合理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施工过程中所有原始记录及各项资料的编制、整理,接受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接受采购人代表的监督管理。成交供应商在现场完工后30天内按规范整理并提交必须的竣工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交完工通知书以及设施移交手续,成交供应商负责交验合格。3、成交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即使成交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批,也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因此而承担的任何施工质量的责任。4、由于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或提供的产品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质量低劣,须按采购人要求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自负,工期不顺延;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选服务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且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但仍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整个合同施工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处理,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质量或由此引起的事故责任。7、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1.4.6材料供应和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按《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本项目所需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户外配电箱(含智能控制装置)、户外分支箱等主要材料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确保顺利为夜景照明设施供电所需的各类辅材。各类辅材是指所有措施材料、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零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型钢、脚手管及扣件、上下顶托、脚手跳板、支垫材料、PVC导管、模板封条、堵缝木板(条)、堵头及其他填缝材料、止水胶带、模板密封材料、泡沫、脱模剂、砼养护剂、砼养护土工布、PVC管、各种水管、彩条布、钢丝绳、修饰用材(腻子、砂纸、玻璃胶)、五金、电焊条、焊丝、氧气、乙炔、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安全消防用品、劳保用品以及为保证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脂、檫拭材料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各类材料均要符合质量和数量使用要求,当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更换或增加材料投入,直至满足采购人要求为止,并不得以此向采购人要求增加费用。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电缆、配电箱(含智能控制装置)、分支箱产品与设计图纸、技术要求不一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成交供应商每次材料进场前必须提前1天将材料使用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后,结合现场实际,采购人将安排现场代表或第三方质检机构人员对材料质量、数量进行检验检查。所有材料的来料下车、堆放管理、使用、拆除、退场等劳务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的使用及管理:a.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因管理不善、施工工艺低下造成的材料损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b. 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竣工前的材料及已安装设施的监管工作,若发生材料、设施被盗,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恢复完好,且采购人不承担恢复被盗的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才能用于本项目施工。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需要检验时,应允许复检,复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4.7★履约保证金1、若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参与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平均报价的85%,则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的10%;若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参与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平均报价的85%,则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的25%。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1.4.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定服务费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施工量完成50%,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定服务费总价的20%作为进度款;项目完工后,采购人按照经审核的成交供应商计量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的单价计算成交供应商应收服务费总价,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到应收服务费总价的90%。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证金。1.4.9★项目业绩供应商2010年1月1日以后(含1日)具有1个及以上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谈判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出具的移交证明材料复印件)。1.4.10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0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1.5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服务要求以及商务要求中加“★”号的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1.6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36号邮编:610072联系人:李一非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邮编:610015联系人:袁月、严吉蓉联系电话:028-****************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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