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LNFXZC
********194)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ZC
********194
项目名称:2021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2021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市政府要求,阜新市气象局需租用一架增雨飞机开展人工增雨工作,此种飞机要求具备双发动机,并且能够按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求对飞机进行改装,增雨飞机要求飞行高度达到3000-6000米;可载重1500公斤以上;飞机上要配备气象雷达、导航设备和氧气装备;选配具有增雨飞行经验和有昼夜航资格的飞行人员2名,机务人员2名;具备夜间作业能力和机组人员;增雨所租飞机应固定,以便长期安装监视设备和作业设备。同时,增雨通航公司应严格按照民航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运行手册》组织飞行,承担飞机的适航年检、定检、航油航材费用,以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需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及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登记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登记的无需提供)。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登记可采用非现场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登记的须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包含登记所需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简称”,登记时间以投标人发送登记材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未经登记视为未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气象局
地址:阜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山路西北段10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yzc005@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泽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