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司法局关于创作法治宣传微动漫的比选公告

成华区司法局关于创作法治宣传微动漫的比选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作为比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我单位创作法治宣传微动漫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控价

(一)项目名称:创作法治宣传微动漫项目

(二)控价:10万元

二、作品要求

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宣传重点,围绕民法典、宪法主题等创作3个具有成华特色的法治微动漫,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标准为MOV(高清格式),影片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系列法治宣传微动漫全部要求采用二维与三维结合的形式。法治宣传动画形象以及内容要求全原创,动画形象设计须具有四川或成都的元素。影片整体画面内容与成华区特色元素相联系,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协助甲方对影片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原始工程及素材需保留3年作为后续服务。

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要立意准确、构思新颖、制作精美,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传播力;可用于全区法治宣传及参加各类法治“三微”比赛。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比选申请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24日(工作时间09:00-17:00)前在成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212室递交报名材料,报名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

五、比选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治宣传微动漫创作方案。

4、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5、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书请于2020年8月26日17:00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成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212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地址:成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2号楼2楼212室)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八、其他

由成华区司法局组织参加比选双方协商解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成华区司法局门户网

(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643/sfj_list.shtml)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漫 宣传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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