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和穗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东凤镇和穗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东凤镇和穗湿地建设工程(一期园建)进行公开招标。有意者请携相关资料到东凤镇政府大楼9楼招投标办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始至4月15日下午17时止,并于2013年 月16日下午16时到镇招投标办参加发标会议。工程信息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东凤镇和穗湿地建设工程(一期园建),工程招标内容:和穗湿地建设工程(一期)土建、照明及给排水施工。工程投资:约650万元;工期:70个日历天;建设标准:合格。
  二、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并已办理新的企业管理IC卡手续(以审核通过为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招标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临时IC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广东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需证企相符。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施工员2名,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13年1月-3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景观建筑、市政给排水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2011年9月起至今未出现以下不良行为记录: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具体以中山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或不良行为发布平台(含通过其平台能查获的相关链接信息)的记录为准,时间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通报时间含公示期;上述任一项不良行为记录经查实的,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转账;
  开户银行:中山东凤珠江村镇银行;
  帐号:****************8
  收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
  投标保证金金额:拾叁万元
  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到中山市东凤镇政府大院10楼1001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定标后7日内凭投标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建设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到东凤镇财政分局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梁工,****-********(均无息全额退还)。
  7、投标人在发标会时须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注: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参加发标会、答疑会及开标会。报名截止时或发标时,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报名资料
  参加投标单位请带齐以下资料到东凤镇政府9楼招投标办报名:
  1、《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
  5、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2013年1月-3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2013年1月-3月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业绩:需提供有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固定电话);
  8、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除外)。发标、开标会迟到15分钟或以上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东凤镇招投标办)

中山市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2013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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