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程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EPC)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工程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EPC)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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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EPC)项目物资采购(二次挂网)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
招标编号:ZTWJWZZB-2021-14-02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厦门市湖里区。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湖里区发改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二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湖发改投〔2021〕30号)。
4.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5.工程内容及规模:①工程内容包含:1、根据管道溯源排查结果,在排水单元内部进行雨、污水管道的混接改造(包含建筑排水混接立管改造),范围内涉及改造的建筑最高33层,建筑高度最高99米,管径DN150~DN600。2、根据管道溯源排查结果,在项目范围内针对尚未进行污水管网建设的市政道路进行污水管道补齐,同时对污水管断头、排水管道混接进行整治,改造管径DN300~d1650。3、项目范围内现状排水管道由于使用年限较久、地铁施工等原因造成管道出现结构性损害的现象,考虑对这类排水管道进行修复,包括开挖修复和非开挖修复两种,修复管径DN300~d1650。4、浦园村、后埔、墩上村由于居住人口复杂,污水管网建设程度较为落后,污水混接情况严重,需实施末端截污。截污方案一是在城中村污水排出口处新建截污井及污水管道,将合流污水截流进市政污水管道;二是对于标高无法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污水排出管,在排出管末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将村庄内污水提升至市政现状污水管道,设计泵站规模1600吨/天~2000吨/天。②工程规模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其中:江头片区范围西至嘉禾路,东至成功大道-金尚路,北至园山,南至吕岭路(包含边界市政道路),该片区流域面积约3.1平方公里,包含浦园村、后埔村。县后东片区范围西至云顶北路、东至环岛路围合区域、北至枋钟路,南至枋湖北二路和钟宅路(包含边界市政道路),该片区流域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包含墩上村。工程总流域面积约6.10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为24999.7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0752.55万元。
6.工程承包范围: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
(2)施工范围:江头片区和县后东片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其中江头片区范围西至嘉禾路,东至成功大道-金尚路,北至园山,南至吕岭路(包含边界市政道路),该片区流域面积约3.1平方公里,包含浦园村、后埔村,县后东片区范围西至云顶北路、东至环岛路围合区域、北至枋钟路,南至枋湖北二路和钟宅路(包含边界市政道路),该片区流域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包含墩上村。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 。包件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木材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必须满足施工现场需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应提供原厂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批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具体清单见交付承诺书)运送到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工地,作为首批赶工备用材料。此批材料并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仓储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招标物资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提供1份)。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近年(2018年-开标截止日)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2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1)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生产商与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2)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派遣三辆光固化专用车辆和六辆大功率清淤清障车到本项目施工现场,无偿提供使用,至本项目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期间所有的车辆维护、人员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甲方无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4)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调配不少于50名专业光固化技术人员(其中不少于5名管理人员)到厦门市湖里区施工项目现场负责现场管段的清淤清障、软管下管、及所有一切现场技术工作。为满足工期要求所有人员在春节期间,均需正常施工,不能放假,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5)因现场道路交通作业需要与厦门市湖里区交警等部门进行交通导改审批,或需协调城市执法部门及地方街道单位,一切事项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人须对交付承诺书进行承诺(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8.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如2021-14-02、QWG-01),汇款账号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投标人须在鲁班平台提供并完善开票信息:
投标人须在鲁班平台的“费用缴纳”环节的“开票信息”栏目中详细填写相应信息(特别提醒:须在备注栏中标明接收发票需推送的邮箱,未注明发票推送邮箱的投标人,发票开具后将推送到其在鲁班平台的注册邮箱)。
未完善开票信息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标书。
招标组织人核查投标人的标书费用缴纳情况与开票信息填报无误后,24小时内在鲁班平台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公示中的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中标公示中的候选人须通过邮寄方式传递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中标公示中的候选人须在公示之日起, 3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中公布的地址和联系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开标
6.1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现场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在开标前至少提前3日通过邮件向招标组织人告知。
7.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646号
联系人:孙亚勤、戴建巍(项目物资负责人)
电话:182*****777188*****802(项目物资部)
邮箱:********7@qq.com
纸质投标文件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一公司物资分公司,收件人:业务室电话:****-********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
联系人:孙亚勤电话:182*****777邮箱:********7@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001
联行号:********0018
备注:开户行名称统一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包括“(非转汇行)”,括弧要用全角字符(与前后字符相隔较远的为全角 - 如:(非转汇行),紧挨着前后字符的为半角 - 如:(非转汇行))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1)
(包件数量为概算数量,仅作为初步依据)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送货地点
包件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
DN250*3mm
厦门市湖里区
QWG-01
200
1000
2
2
DN300*3mm
4500
3
DN400*3mm
3500
4
DN500*4mm
1250
5
DN600*5mm
700
6
DN700*6mm
150
7
DN800*6mm
400
8
DN900*7mm
100
9
DN1000*7mm
250
10
DN1200*8mm
150
11
DN1500*8mm
100
合计:
11300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2)
(包件数量为概算数量,仅作为初步依据)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送货地点
包件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
DN250*3mm
厦门市湖里区
QWG-02
200
1000
2
2
DN300*3mm
4500
3
DN400*3mm
3500
4
DN500*4mm
1250
5
DN600*5mm
700
6
DN700*6mm
150
7
DN800*6mm
400
8
DN900*7mm
100
9
DN1000*7mm
250
10
DN1200*8mm
150
11
DN1500*8mm
100
合计:
113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雨污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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