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碳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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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10日我分局拟对山东碳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碳纳米薄膜与搅拌摩擦焊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碳纳米薄膜与搅拌摩擦焊设备生产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东路碳纤维产业园4#产业孵化区

山东碳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碳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的碳纳米薄膜与搅拌摩擦焊设备生产项目,租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纤维产业园的4#产业孵化区,项目占地面积3200.00 m2,建筑面积3200.00 m2,年加工生产碳纳米薄膜10万m2,搅拌摩擦焊设备50台。

(1)废水:项目生产工艺用水采用外购去离子水,生产过程中形成蒸汽损耗,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92.00 t/a(按用水量的80%折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悬浮物、氨氮等。经化粪池沉淀预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建设项目营运期不使用锅炉,无SO2、NOx废气产生。

建设项目营运期使用氩气、氮气以及氢气作为保护气,防止生产过程中大气中的O2进入与碳分子反应,影响产品质量。

项目配料使用无水乙醇,在专用通风橱内配料,盛装乙醇的瓶子在打开瞬间有微量挥发。配料过程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挥发乙醇约占物料用量的0.1%,约计3 kg/a,0.01 kg/d,因此乙醇挥发量可忽略不计。

(3)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采用隔声材料、隔声门窗等措施,经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主要是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乙醇瓶和废铁催化剂(铁的氧化物),下脚料、废乙醇瓶和废铁催化剂分类集中收集,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桶(废切削液桶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豁免管理,其余所有危险废物应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密闭的室内容器内,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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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科技 纳米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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