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安全提醒(2021年3月1日—7日)采购公告

境外安全提醒(2021年3月1日—7日)采购公告

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继续,部分国家出现针对亚裔的泛意识形态暴力侵害事件。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相继发布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等提醒:

▲ 美国。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美国一些城市连续发生针对亚裔的歧视和暴力犯罪事件,近期再次出现上升趋势。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提醒在美中国公民切实加强安全防范,遭遇此类情况务必保持冷静,妥善应对,尽量避免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确保自身安全,事中或事后及时报警。若在校园、公司等场所遭遇此类情况,还应及时向校方、雇佣方反映和寻求帮助。必要时,循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 俄罗斯。随着春季人员流动性增加,流感和呼吸道疾病多发,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导致染疫风险提升、防疫难度增大。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提醒全体旅俄中国公民,切勿麻痹大意,务必做好日常防疫,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旅行”,减少不必要出行和聚会,防止交叉感染。若确需外出,请佩戴口罩、手套等,并注意保持1.5米以上社交距离,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在俄中国公民若有发烧、咳嗽、胸闷气短等疑似症状,请及时就诊或居家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联系驻俄使领馆,使领馆将向有需要的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

▲ 希腊。鉴于希腊疫情严峻形势,首都雅典所在的阿提卡地区日增病例上升,希腊政府日前宣布将对阿提卡地区的封锁措施延长至3月8日。同时,由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恶化,希腊政府宣布将莱夫卡斯、塞斯普罗蒂亚、锡罗斯、萨摩斯、阿尔塔、季季莫蒂霍、安非罗基亚、洛克雷、伊拉克利翁、柯林斯等多地疫情风险等级调升至“红色”,近日起实施与阿提卡地区类似的严格封锁措施。目前,在疫情风险等级为“红色”地区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出行必须通过短信或填表方式提前申请;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实施宵禁;禁止民众跨省流通,工作和健康等特殊原因除外;所有学校、零售店及理发店、美容院等暂时关闭等。中国驻希腊大使馆再次提醒广大在希中国公民和侨胞,切勿放松警惕,严格遵守希腊政府防控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 马里。近期,包括非洲在内的部分国家中资企业和华人社区相继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事件,多名自马里始发回国人员在中转、入境和隔离期间被诊断罹患新冠肺炎,再次为疫情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此外,二月上旬以来,几内亚和刚果(金)再度报告埃博拉出血热病例,马里卫生部门升级相关防护措施,在马同胞面临新冠肺炎和埃博拉疫情“双线作战”的巨大压力,疫情防控工作不容有失。中国驻马里大使馆提醒在马侨民和企业疫情远未结束,仍需持之以恒做好个人防护,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侥幸心理,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疑似及确诊病例应第一时间隔离、检测和治疗,并及时向使馆报告。使馆呼吁在马侨民和企业积极响应“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号召,规避旅行途中的卫生健康风险,确需回国人员应按照使馆2月19日发布的《关于自马里出发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回国前的隔离、检测和旅行途中的个人防护。

▲ 伊拉克。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为降低赴华旅客旅途感染风险,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仅为自伊直飞中国航班旅客审发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已全面停止受理自伊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乘客健康码申请。健康码申请者需填写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日期,而非检测、证明出具日期。若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日期不同,需填写二者中较早的日期。对于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IgG抗体检测为阳性人员(接种疫苗者除外),需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孕妇等不适合者除外),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14天隔离和健康证明,以及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双阴性报告,方可申领健康码。驻伊拉克使馆再次提醒,国际旅行感染风险较大,建议“非必要、不旅行”。若伊拉克直飞中国航班熔断,使馆将另行发布通知。

▲ 阿联酋。当前阿联酋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每日确诊病例数量居高不下,多名自阿联酋赴华乘客陆续出现感染情况。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根据国内要求,自3月7日起,所有自阿联酋出发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需增加一次核酸和IgM双检测和进行14天隔离管理,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提醒,3月7日起,所有阿联酋本地居民和自国内临时来阿联酋人员须在登机前14天进行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获得阴性报告后,开始自我闭环隔离管理,且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赴另一家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隔离请在有单独居住条件的场所进行,隔离期间,除检测外请勿外出或与他人接触。请在阿中国企业(包括国企和民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妥善监督员工隔离管理,并在隔离期满后出具《自我隔离承诺书》(隔离人员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注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内来阿临时出差人员,由所在国内单位负责监督隔离管理,并在隔离期满后出具《自我隔离承诺书》。请其他零散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行安排隔离,并在隔离期满后自己签署《自我隔离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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