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招标公告(二次)
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招标公告(二次)
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项目,招标人为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度漂粉精、工业盐公路运输项目。
2.2发货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红旗路8号。
2.3运输费用:预计1700万元(人民币),运输量根据实际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安排,运费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运输量*单价。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12.31止。
2.5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
标段一:2021年深圳方向(深圳龙岗仓库)20000吨漂粉精公路运输项目;
标段二:2021年上海方向(上海浦东新区仓库)8000吨漂粉精公路运输项目;
标段三:2021年武汉方向(阳逻新港)8000吨漂粉精公路运输项目;
标段四:2021年工业盐(散湿盐)岳阳市云溪区工业约75000万吨公路运输项目;
实际运输量根据招标方实际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漂粉精公路运输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5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承运车辆均注册于承运公司,车辆购置时间不超过8年,单车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状况良好(提供车辆照片),车辆均在有效期内,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驾驶证,押运员证等复印件)齐全并合规;
(3)服务商车辆管理:中标后送货车辆相对固定,以确保送货安全,承运商应及时将承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资料报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储运部进行备案,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
(4)车辆具有国家规定营运车辆须具备的各类证件,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各项法规要求。
(5)承运公司近三年无较大事故;
(6)企业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分类。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机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等。
(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9)自有车辆达到5台及以上,一次性运力达140吨及以上,须提供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工业盐公路运输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普货运输资质,承运车辆均注册于承运公司,车辆购置时间不超过8年,单车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辆状况良好,车厢需符合工业盐防腐运输标准,满足工业盐(散湿盐)运输的翻斗车车型,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驾驶证等)齐备并合规;
(3)服务商车辆管理:中标后送货车辆相对固定,以确保送货安全,承运商应及时将承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资料报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出运部进行备案,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
(4)车辆具有国家规定营运车辆须具备的各类证件;
(5)承运公司近三年无较大事故;
(6)企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30吨及以上自有车辆达到4台及以上,一次性运力达120吨及以上,须提供承诺书。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定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网上报名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景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每个标段单独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 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潜江王场红旗路8号;
邮编:433121;
联系人:王佳偶;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wjo.jh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金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iujc.jhyt@sinopec.com。
11.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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