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道路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编号:2021-018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因工程需要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EPC总承包(装配式)位于南京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584.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基层社区中心8000平方米,规划基层社区中心用地面积为4056.8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道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路床(槽)整形、碎石、混凝土基础、粘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8月30日,具体按照招标方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项目造价:21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近3年内具有的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一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三)投标人办理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准入手续(施工分包方资格施工分包方资格准入号)的企业或已纳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
(四)符合(一)、(二)条报名条件但未取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或办理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准入手续《施工分包方资格准入号》的企业,需提前向招标人上级单位提出《施工分包方资格准入号》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和申请资料,如在开标前能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资格审查也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根据招标需要: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可兼中”原则,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二)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劳务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属于中铁电化局集团或下属单位领导人亲属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资格审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从2020年3月 11 日10时 00 分到2020年3月15 日17时 00分。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南京江宁区九龙湖甲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凭《法定代表人民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格式见附件)
(三)发售招标文件费用:/元/本。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均可)、银行开户证明、办理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分包方资格施工分包方资格准入号》等证件的复印件(需有最新年度的“年检合格”标记并加盖行政公章红印)。主要业绩证明包括:附近3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格式自定。
(五)现场考察地点:南京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4月10日10时 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南京江宁区九龙湖甲1号纸质(电子)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00 分;
开标地点:南京江宁区九龙湖甲1号。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九龙湖路和清水亭西路交界处九龙湖甲一号
联系人: 靳转转
电话: 176*****488
邮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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