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1501-2021-00026
项目名称: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1,936.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1,936.7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1,936.71 | 1,391,936.7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天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区2021年春节摆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开标/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
联系方式:0660--*******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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