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一阶段)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一阶段)招标公告


现定于2021-03-12 15:00,在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为【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 公开选取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编号ZJCS-WJJ-*******项目名称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
项目地址信丰县嘉定镇长生村长坑仔
项目简介项目属改扩建,总占地40953.43m2,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1座,总填埋库容35万m3。其中本项目(一阶段)占地8000m2,建设规模仅为8万m3飞灰填埋库区;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填埋库区Ⅰ、坝体、防渗系统、导渗系统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作为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配套工程,用于填埋处置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产物。
项目规模总投资3041.78万元(企业自筹),环保投资1224.79万元
机构必须符合“资质要求”才能参与报名,“资质要求”有选择子类,子类也必须满足并完全对应。更多解答>>
选取有关事项服务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最高限价15600.00元
服务内容组织专家评审会(省级专家2人、市级专家2人),出具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意见和评估报告,复核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金额说明中介费10000元;省级专家2人专家费2400元,差旅费800元,住宿费600元;市级专家2人专家费1600元,专家组长200元。
资质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 不限专业(不限等级)服务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接受委托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专家评审会,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会专家意见,完成环评报告书(表)的修改工作,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报告)。
个性化需求1、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后,评估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文件纸质版交付评审专家,专家应在评审会前熟悉环评文件内容,形成个人书面意见(打印); 2、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要求:文字要准确简炼、逻辑严谨、结构紧凑、语句通顺、内容全面,准确反映环评报告书的可行性,结论可作为我局审批的依据。评估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将退回重新编制,两次退回评估报告的评估单位,将通报局中介超市,由中介超市记入黑名单。
机构特殊要求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中须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的经营范围,且不能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经营范围; 2、评估机构须有1名(或邀请)与项目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对现场踏勘、技术评审会、签发评估意见等全过程进行跟踪; 3、评估机构应有技术评诂的经营范围,并配备技术评估(踏勘现场)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 4、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审批的依据,对意见结论负法律责任; 5、专家应对环评编制单位是否按本人所提意见完成对环评报告的修改进行签字确认。 6、项目中选之后,由评估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评估无法进行的,将取消其后续其他项目的竞选资格。
报名事项选取方式线上竞价(一次性报价)选取地址线上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2021-03-12 12:00:00选取时间2021-03-12 15:00
联系电话业主咨询电话****-*******(关于本项目的资质专业与等级要求,服务内容、时限要求,服务金额和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咨询。)
管理机构电话****-*******(关于项目报名、选取操作等事项的业务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分机:806、802)(关于报名操作、竞价操作、摇号操作等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
备注

赣州中介超市已经向中介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属网页发送公告信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点击左边导航【我的项目-可报名项目】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欢迎中介机构到现场观摩。

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

2021-03-10 16: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厂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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