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栏港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购买资格预审公告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栏港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购买资格预审公告
高栏港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购买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HZ20-520
项目名称:高栏港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购买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334,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人力资源购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4,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4,100.00 | 1,334,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人力资源购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⑦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获取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⑦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现场审查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邀请1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应在2021年0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2、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1)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谈判文件。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谈判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谈判文件1份。谈判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名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0756-3268399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9号
联系方式:13631273948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话:13631273948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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