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吸头一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1:30—2:00时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送达至金坛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金坛区市民中心C座五楼505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吸头一批; 采购编号:JTWS-2021-X006。 二、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吸头一批(10ul、200ul),预算控制价16.5万元。 以上为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防护物资预算控制价,超过为无效标书。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缺项为资格查审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资格声明函、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以上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时间安排等事项 1.询价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询价响应文件的接收:2021年3月12日下午2:00前,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至金坛区市民中心C座五楼505室; 3.评审:2021年3月12日下午2:00, 询价为一次性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质量和服务全部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预算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金坛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联系人:庄女士,于女士,联系电话:****-********。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