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单位: 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新四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03月

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安徽新四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招标人: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3、建设地点: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

4、建设内容:25盏太阳能路灯及道路硬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5、项目预算:205411.93元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8、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投标有效期: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2万元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1万元(不计息),余款1万元转作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吕亭支行

户名:吕亭镇村级资金管理专户

账号:200000 4138 19103 000 000 83

2、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预审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联系方式)、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外地企业在桐注册分公司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符合性审查。

3、报名时间: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3月19日16:00止,在安徽新四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人数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0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村部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书记

联系电话:182*****8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四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7*****012

联系地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商大厦902室


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投标须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安徽新四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招标人: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3、建设地点:桐城市吕亭镇

4、建设内容:25盏太阳能路灯及道路硬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5、项目预算:205411.93元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8、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投标有效期: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间

1、202103200900开标。

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1 资格审查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一正一副)装订好后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相互独立密封,严禁混装、错装、少装,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3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吕亭镇洪桥村张湾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

2021年03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五、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密封不完好或未加盖投标人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除密封合格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的密封条并送至评委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行商务部分的评审。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及时提出,商务标一经开启,现场将不接受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异议。

6、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除资格审查部分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商务部分的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内容后,送评委进行评审。

7、经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最后的报价。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1先评“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评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投标人资质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情况

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桐注册分公司营业执照

3

项目经理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年检有效。

2.2 商务标部分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查部分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法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1)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205411.93元,最低控制价为195141.3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最低控制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恶性竞争,将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若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即为中标人;若没有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以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且小于评标基准价的为中标人;

(4)若两家及以上的投标单价报价相同且为中标价时,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5)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

(6)付款方式:以桐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7)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招标单位联系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后3日内开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各投标单位对照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开标前2日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并答复。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招标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2、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1)如发现有投标人(不论是否为预中标人)通过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该项目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部分进行重新计算后确定预中标人。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八、服务费用: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执行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项目

投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

三、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复印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复印件);

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一、
投标函

致:桐城市吕亭镇洪桥村民委员会

1、根据你方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的投标报价并按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书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向招标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书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概况部分

工程名称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工 期

质量等级

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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