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直埋保温管及管件招标公告
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直埋保温管及管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工程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09】19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一期三阶段工程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三阶段)直埋保温管及管件采购
2.2工程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
2.3工程项目规模:供热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
本标的具体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所需直埋保温管及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报价清单,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直埋保温管及管件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
4.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预计交货期限为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交的供货计划为准。
交货地点为西宁市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一期三阶段)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直埋夹套管AX级并具有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2009年12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最少2个);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西宁市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投标。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4) 投标人生产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相关资质原件,留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济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2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济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海晏路西端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
810000
邮 编:
050071
电 话:
****-*******
电 话:
****-******** 186*****626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翟女士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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