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基地公共区域照明维修维护

塔西南基地公共区域照明维修维护

项目名称:塔西南基地公共区域照明维修维护

招标编号:ZY21-XJT36-FW024-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负责新疆喀什泽普石油基地范围内道路、生活小区、休闲区及小区路灯(含景观灯、射灯、高杆灯及庭院灯),东岸大渠路灯,渠以南公路路灯,各十字路口固定和移动红绿灯的维护、保养、维修;协助物业管理部排查辖区内供电系统的隐患及故障处理。。

2.2招标范围:

2.1负责室外的照明设施、电路、开关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2.2负责所有照明灯具、红绿灯、高杆灯、灯杆定期维护保养,全面检查、更换、整改及维修工作,包括灯泡、灯具、灯罩、灯杆、线缆的更换及接地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2.3负责所有照明时控器的调整、更换、维护、检查及维修工作。按时间调整标准表,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2.4负责所有红绿灯控制器的调整、更换、维护、检查及维修工作,根据交警队要求,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2.5负责灯具至第一个总电源开关线缆的更换工作,故障的查找和处理。

2.6负责合同范围内需新增和更换的照明灯具、红绿灯、路灯、景观灯的材料申报和安装。

2.7负责非正常损坏灯杆等照明设施事故处理和更换工作。

2.8负责根据塔西南公司Q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部QHSE管理体系,并接受塔西南公司QHSE体系审核。

2.9负责编制照明、红绿灯、路灯、景观灯的检修作业规程、检维修操作卡,并组织实施。

2.10负责照明、红绿灯、路灯、景观灯设施检修中的机械加工、提供辅助机具和人员。(包括车辆、电气焊、起重工)

2.11负责所更换照明材料料单属地签字的工作,材料的到货验收。

2.12协助甲方完成照明、红绿灯、路灯、景观灯改造项目建议书、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方案的编制等工作。

2.13负责照明技改技措项目的供配电及整改安装工作,并负责电缆至现场电源接线盒的电源系统维护。

2.14负责所维护照明设施的巡检工作,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照明、红绿灯设施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填写巡回检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向甲方主管部门通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15负责所有红绿灯、路灯、景观灯、线缆、装置照明台帐的建立工作,及时更新上报,归档。

2.16负责派专人参加照明系统改造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参加会议。

2.17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根据红绿灯、路灯和景观灯维护、检修规程必须制定电力服务保障计划,包括计划检修、改造等工作计划,并上报甲方。

2.18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协调会、各类安全检查、PHA分析等工作,做好专业工艺安全管理标准的执行和落实,及时消除现场隐患,保证现场所有线路、开关、灯具等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2.19协助物业管理部排查辖区内供电系统的故障和隐患并组织处理。(故障和隐患处理材料费据实结算)

2.3服务/工期: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合同采取“1+1”签订方式。本项目以2年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签订方式,分为两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泽普县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质条件:(1)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提供资质扫描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需要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6人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防暴、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2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升降机Q9证。

提供人员清单,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提供项目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合同履行完成日期)具有照明维护服务或电力设施维修维护的单项项目业绩。

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件及相应结算发票。

3.5财务要求: 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3月10日19时10分起至2021年03月15日19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2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10时10分。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QQ账号********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系人:陈琰

电 话:****-*******

邮 箱:chyan-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标签: 维护 维修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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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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