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开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8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206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现出具以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申请办理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计划新建本道路工程西起303国道,东至既有路,道路全长4988.808米,道路红线宽度16m;新建道路附属路灯、给水、绿化、雨水、污水等管网工程,其中新建雨水管线1200m。该项目已取得经开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鲁县工业园区鲁玉大街道路工程批复项目建议书(开发改字[2021]3号)。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956.51万元,符合额度条件。 建设项目拟选址:开鲁县工业园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20.268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8.8765公顷,其它林地11.2364公顷,其他草地0.1551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正在编制的《开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位于空间总体规划已上报划定的镇城开发边界内,项目用地在此轮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项目总用地规划为20.268公顷,道路占地面积8.98公顷;绿化用地面积11.288公顷。投资强度。该项目总投资约3956.51万元,申请用地 20.268公顷,投资强度为3956.51÷20.268公顷万元?195.21万元/公顷 四、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 [自然保护区]项目用地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不位于自治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 [水源地保护区、草原保护核心区]项目用地不位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用地不位于草原保护核心区范围内。 五、其他情况 我单位已按规定将征地补偿等有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单位承诺在用地报批时落实上述费用。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此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该项目批准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开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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