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交通文艺工作团扩音音响系统设备采购【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09HW******** |
采购要求 |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4. 质保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在一年的质保期内,我方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2)质保期过后一年内,我方将继续为所投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不收取维护费,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绝不高于市场价格,不收取维修费。 (3)质保期过后二年内,我方将继续为提供维修服务,除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和所更换部件的成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 (4)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 0.5 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如在此时间内不能修复,将提供同类型替代产品供买方使用直至维修后设备正常。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或一级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时间 | 2021年3月10日14:00至2021年3月15日14: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证书; 5、分项报价明细; 6、按时供货、售后服务承诺方案(格式自拟);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自由报价阶段:2021年3月15日15:00-16: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 228000元(超出或等于起始价属于无效报价),报价阶梯:200元,报价开始后,报价人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时间内,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周期延长。 注: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多轮次报价) |
采购组织安排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竞价阶段: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4、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中心发布通知书。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200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4:30; 3.退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2%(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4056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中心邮箱,中心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货款结算 | 货到按照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供应商通过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提示交纳保证金,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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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185*****937 技术支持电话:****-*******/******* 采购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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