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寺、乃玛寺,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招标公告
玛曲县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寺、乃玛寺,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办理玛曲县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寺、乃玛寺,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玛发改(2013)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65号文件关于玛曲县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寺、乃玛寺,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玛曲县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寺、乃玛寺,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藏传佛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对11座藏传佛教寺院进行道路硬化,修建山体护坡,排水边沟,每寺修建垃圾台3处,公共厕所2座,安装路灯30个等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玛曲县曼日玛乡夏秀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标段:玛曲县曼日玛乡参智合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标段:玛曲县采日玛乡乃玛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标段:玛曲县采日玛乡采日玛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标段:玛曲县阿万仓乡萨玛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标段:玛曲县阿万仓乡娘玛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标段: 玛曲县尼玛外香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标段:玛曲县欧拉年图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九标段:玛曲县齐哈玛扎西曲郎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标段:玛曲县木西合西合强寺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一标段:玛曲县木拉寺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来源:自筹。
施工地点:玛曲县曼日玛乡夏秀寺、参智合寺,采日玛乡采日玛寺、乃玛寺,阿万仓乡萨玛寺、娘玛寺、尼玛外香寺、欧拉年图寺、齐哈玛扎西曲郎寺、木西合西合强寺、木拉寺。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含市政的施工企业资质,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项目部班子组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和前提,是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首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经过三年以上相应岗位的经历和资质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省内外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情况,以供参考。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招投标从业人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在本公司的工资证明附工资表及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复印件叁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检察院告知函及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三、报名地点: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甘南州建设局南二楼205室)
四、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2013年4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人及电话: 王博:****-******* 151*****222
传真:0941 - 8221658
六、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万元。
注:投标人通过单位帐号汇出
收款人名称: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合作市通钦农村信用合作社
七、监督单位
玛曲县监察局
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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